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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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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526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56237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817811次。咸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关注量2968个,共推送微信文章294篇,总阅读量24232次。在人民日报、中国自然资源报、新华网、湖北日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电视台国、省、地方新闻媒体刊物发布政策宣传72次,在线访谈1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03件。其中:网上公开89件;不予公开5件:属国家秘密不予回复2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条,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本部门不掌握无法提供信息9件。网络问政平台20条,均按时办结,其中行政复议3件,结果纠正3件;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利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集成不动产掌上登录、云上助手、咨询投诉和局视频号等栏目,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组织架构,由办公室、信息中心成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组,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的科室和个人通报市局机关纪委,给予通报批评教育。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规范性文件2个,行政许可决定数306件,行政处罚决定数19件,行政强制决定数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18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103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1

0

0

0

5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4

0

0

0

0

5

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7

1

0

0

0

5

1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行政复议总计3件,其中结果纠正3件;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尚未审结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与新媒体融合运用的方式还不够深入;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022年问题改进情况。2023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应信息公开范围,对网站、微信公众号栏目内容更新划分责任清单,实时提醒督办;强化了网站新闻信息、业务系统应用与公众号的深度融合提升政务公开效能;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增强,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一张图解读,达到言简意赅效果。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个别栏目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等问题。

改进措施:下一步,进一步提高责任科室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5件建议提案全部完成。其中市人大34件(1主办)市政协31(2主办),实现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完成对2022年建议提案主办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部达成A类标准。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进一步明确栏目责任,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相关信息2条、公益事业建设相关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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