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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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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权责统一,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形成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压实责任,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局党组会先后3次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事项和修改规范性文件事项的汇报,研究了法律顾问工作等事项。1月20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三)明确目标方向。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计划与责任分工,定好目标、把准方向。
二、着力营造学法浓厚氛围
(一)发挥党组中心组引领作用。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等,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成效。一是专题辅导。邀请专家授课,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莫踩纪律红线,莫碰法律“高压线”;二是领导授课。“七.一”前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杉同志讲党课。在市直系统党员干部大会授课。教育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线,履职尽责;三是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通报违纪违法案例,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止、行有所戒。
2022年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期,开展集体研学16次,举办读书班1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期。8月6日,我局与桂花路社区联合举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社区主题宣讲和亲子彩绘志愿服务活动,受到社区好评。
(二)落实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学法要求制定印发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学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实绩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考核指标。持续强化“学习强国”平台运用,采用每月一提醒每季一通报形式对学习成效进行强化督导,3名学员被表彰为市级学习标兵,7篇稿件被平台刊载。
(三)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工作。认真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参加国家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落实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促89名学法用法人员完成网上学法任务,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突出政治引领,坚持精准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每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培训事宜,认真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压轴推进。
从2021年至目前,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省厅领导等授课,累计开展干部学习“大讲堂”10期,培训5000余人次,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厘清思路。立足岗位需求,以业务骨干和年轻人为主体,注重实用性、操作性、指导性,开展“微课堂”5场,收集课件45个,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习、分析、演讲等综合能力,做到人人是讲师,个个能上台。从“实践”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短、快、好”的形式,按照各县(市、区)局需求,开展送课上门服务6场,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得到了县市区局干部职工的肯定。扎实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30多名选手参加“练兵比武”,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在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下,积极争取市级培训班2个,在全市范围内调训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相关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分管同志和基层各乡镇所长350余人次,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水平。编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700问》,发放到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和县、乡相关领导干部,推进思想整合、业务整合、职责融合。组织60余人次参加湖北干部在线学习,参学率、通过率均达到100%。积极参加省、市委党校主体班,县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3名。选派6名干部参加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综合业务培训。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一是举办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在市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屏和显示屏播放宣传照片和宣传标语、在大厅张贴宣传挂图进行宣传。二是举办4.22世界地球日普法活动,主要采取线上宣传方式,在咸宁广播电视台、云上咸宁、局机关办公楼LED显示屏、开展线上有奖问答,播放地球日宣传标语和地质灾害防范常识宣传片。三是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局机关大屏上播放宣传海报,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四是举办6.25土地日活动,在同惠广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市民提供咨询解答;到市第三小学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同社区干部走进学校开展宣传和联谊活动;在《香城都市报》开设4天专版,登载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以及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等内容;在咸宁电视台、广播FM88.1综合频率的《咸宁新闻》栏目前30秒滚动播放遏制耕地“非农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标语,让耕地保护意识“声”入人心;群发主题短信,将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以短信形式向全市领导干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万人发送。五是举办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将测绘法治宣传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结合起来,在全市组织开展媒体播放官方宣传片、现场宣传、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测绘法宣传活动。除现场宣传活动外,全市1区1市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20家测绘资质单位共400余人以各种方式参加了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5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每年12月4日前后进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新入职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组织局工作人员旁听网络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三)积极报送法治典型案例。筛选行政典型案例,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5个典型案例,3个入选《百姓身边典型法治案例汇编》。
(四)开展法治专题培训。4月15日开展“国家安全大宣讲”活动,制定《2022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重点,开展国家安全观系列培训,深入宣传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9月9日举行第五期干部学习大讲堂,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执法人员授课,重点讲解行政处罚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法律风险,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推进依法治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服务方式、付费标准等内容。加强法律顾问日常服务管理,严格要求法律顾问坚持法律论证的中立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到目前为止,审查政策性文件16件、合同74件、执法案卷19卷,规范性文件4件。
(三)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共7件,其中5件已结案,2件未审结,分别为张建诉我局行政登记一案(未审结)、曾普新二审上诉案(未审结)。除未审结案件,其余案件均做到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我局充分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生效裁判执行率100%。
(四)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咸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修改稿)》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程序合法。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本部门近五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拟修改文件进行排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党组发文目录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每季度报送市委办公室。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局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该“三项制度”方案,我局迅速组织落实,以推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针对行政处罚公示落实问题,在局网站上设置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公示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按标准规范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处理及执行结案各阶段纸质资料的归档工作,落实重要财产现场执行、调查取证及送达过程中执法音频视频记录工作。保障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和使用。为执法监察支队采购了执法记录仪6台。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面审核,对局执法机构形成的检查结论及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论。
(六)积极办理各种立法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24件立法征求意见回复。
(七)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当月的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工作动态、重要工作情况。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印发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清廉机关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完成时限,进行月督办、季通报,监督责任单位对单对表落实落细。压实责任一管到底,印发《局党组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点责任的通知》《关于编制全市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治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基层所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完善《全市系统廉政风险点与防范措施》,对局直系统廉政风险再排查,共查找了五大类130个廉政风险点。以“查找、建制、监控”三个环节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市工作会议上交流。
(九)强化监督执纪。一是给予徐勋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是给予王建华等4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对吕志刚等4名党员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三是对全市系统春节期间政务值班情况的通报;四是对三名职级晋升同志进行廉政谈话;五是对12个基层所(单位)纪律作风问题进行通报;聚焦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督查活动;三是开展规划批后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治理活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按时办结,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全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36项。
(二)规范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今年以来,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共90件,其中人大建议59件、政协提案30件、议案1件。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办理工作扎实有序,主办件满意率达100%,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配合市、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调解决涉及我局的涉诉、涉法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共7件,其中5件已结案,2件未审结;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2件为去年结转案件(已审结),2件为今年新收案件(1件未结案)。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信访1297件次(其中群众来访201批、236人次;阳光信访网93件次;自然资源部信访信息系统42件次;厅转办26件次;12345热线中心转办874件次;来电咨询建议投诉类61件次),按期回复率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涉及:违法举报类232件、征地纠纷类27、矿产问题38件、土地权属类40件、规划类625件、不动产权类236件、土地整改类6件、其他类22件,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制定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项清单。为优化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自然资源利用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罚教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纠治趋利性、选择性、关系性执法的情况。
(二)编制行政裁决清单。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作用,我局梳理出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调处、采矿权人对矿区范围争议调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四项行政裁决事项,制作行政裁决清单。
(三)编制企业合规清单。为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法经营意识,我局编制了企业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合规清单。
(四)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用。对《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停车场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不出现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
(五)清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完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清理工作5次,对涉及我局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修改、保留等评估建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环境。根据市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迅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按程序对《咸宁市全面深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等文件进行修改。
(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市司法局组织的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三批)梳理,2022年度我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共9项,办件2140件,减少证明材料份数6361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其他重点执法领域工作
(一)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执法。按照国家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要求,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执法。截至目前,累计处置31宗典型新增违法案例,对11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真正遏制住新增违法的势头。
(二)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并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全市系统扎实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以“三书一函”为抓手,健全工作机制,筑牢遏制违法乱象发生的防火墙,共收到“三书一函”7份、违法线索29条,均已办结,无系统内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通过印发《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的通知》,局党组专题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印发宣传读本500册、发送宣传短信7000余条。我局印发《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领域风险防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采矿权出让事前监管的通知》等文件,加强行业领域整治,持续开展矿山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程序,明确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要求,强化风险管控,全面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加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系列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急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培训。
二是需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能力。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仍需加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仍需提高。
九、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宪法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核心,加强基层依法用地宣传普法力度,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感召力。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全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信访纠纷等的法律意见咨询、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等工作。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职权,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项清单、行政裁决清单、企业合规清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做好土地市场化配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和优质营商环境,服务武汉都市圈自然资源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