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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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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根据《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咸发〔201620号)、市委全面依法治办《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全面开展梳理工作,总结全市系统法治建设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两统一”核心职责,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督查督办,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化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规范文明公正高效执法,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系统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就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一是不断转变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清理和调整审批事项压缩报送材料、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落实“最多跑一次”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咸宁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细则》不断推进我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减少企业申报材料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原则,整合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业务流程,将“申请、受理、审核、登薄、领证”整合为“申请受理、缴费领证”2个环节,实行市本级(含咸安区)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建成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到全市13家商业银行网点等场所,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全覆盖。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权责清单。我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健全抽查机制,加强公开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做到抽查有痕迹,公开有效果。今年我局组织开展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检单位29家。完善全局系统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19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0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征收、14项公共服务进行了清理编写录入了详细内容、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并全部按要求发布。

三是不断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实加强疫情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全力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关于服务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通知》、《贯彻落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咸宁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与办税业务联办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严格组织落实,全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开展店小二专项服务,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召开全市系统专题工作部署会,制定《关于开展服务省级重点项用地“土保姆”行动的通知》,压实市、县(市、区)、乡(镇)所三级“店小二”责任链条。开展“五保”精准服务,即保项目落地到位、保要素供给到位、保合法建设到位、保审批要件到位、保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服务集成、政策集成、便利集成。当好“店小二” 四员,即当好政策宣讲员、当好服务指导员、当好工作协调员、当好内部督办员,做到跟踪服务、靠近服务,随叫随到。目前,今年228人次上门为38个项目提供业务指导,现场解决问题23个,提请省自然资源厅解决问题8个。

(二)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在起草制定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积极通过开展听证、意见征询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及社会群众进行普法,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认知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设报纸媒体专题宣传,走进电台,开展《法治热线》栏目活动,开展热点法律问题和案例解读,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创新法法治宣传形式。积极编印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纳入普法宣传资料,并订购《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汇编》等知识400余本,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设定专栏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今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时,还拓展思路,在局网站、云上咸宁等我市主要媒体上推送新闻和普法资料,播放普法动画片,将活动做到有生气、聚人气、接地气。

是加强领导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学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并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活动,全员完成2400分学习任务。组织观看市中院案件庭审网络直播2次,参加人数80余人次。观看省、市电视问政直播3次,参加人数600余人次。参加部、省、市组织的法治讲课和法治培训等,参加人数430余人次。统筹安排、周密规划,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四是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局大厅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视频、海报等,大力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我局制定宪法宣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宪法宣誓工作我局多次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强化宪法尊严和权威,今年市局累计组织新入职和新提拔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两次,宣誓人员31人,参加宣誓活动干部职工160余人。

(三)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全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严格组织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二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等规定,并严格抓好落实,创新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党组会议,加强会议、决议事前和事后法律审查机制,重点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律审查,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规范集体决策程序,领导决策把好法律关口。

三是加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开展法制审查。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强化部门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全局重大新闻、公告法制审查等,不断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深化依法行政,全年审查各类合同、文件等61项,法律咨询服务110余次

四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厅、市司法局安排,积极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文明、公正、高效,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权责法定,依法作为,推动国土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融合,紧抓“三项制度”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规范化、常态化

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今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由我局主导报市政府出台4个。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废除妨碍我市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行为组织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今年累计开展清理活动4次,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18个。

(五)依法推行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定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设立公开标准;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办结,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群众满意。今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20项。

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今年我局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73配合市、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调解决涉及我局的涉诉、涉法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累计处理行政诉讼15件、行政复议2件。

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出台《信访工作制度》、《关于抽调信访室接访工作人员的通知》,明确每月1日、15日为领导干部接访日,由副县级领导干部亲自接访,接待来访群众。同时,抽调机关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到信访办开展轮岗接访活动。2020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全面打造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共处理信访866件(其中来访96次/119人,来信41件,来电294件,省厅转办77件,12336微信举报平台69件,12336电话举报平台46件,网络舆情24件,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219件)。回复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6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抓紧谋划咸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蓝图,谱写咸宁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当前已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法治、公平的需求日益迫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益,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改革,加快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制度体系,分轻重缓急,统筹推进立法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用完善的立法来引领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立法项目预研究,加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合废”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的认定,进一步取消下放不必要的审批,释放市场活力;从源头上高效化解自然资源和规划纠纷争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继续深化和巩固“七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学习宪法和党章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推广,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是进一步注重普法实效。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加强矛盾化解,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复议应诉质量,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认真学习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规定,树牢法治思维,补齐法治建设弱项和短板,切实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行政判决的执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彰显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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