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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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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为目标,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职能,深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深化法治建设。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大意义,要抓住领导这个关键少数,由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着力应对挑战、防范风险。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做好法治为民工作,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出台《2021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中心大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为民工作,创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持续夯实全民守法社会根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做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容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法纪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邀请湖北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院副院长方卫兵教授进行题为“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科学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层逻辑”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
二、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定好目标、把准方向。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压实责任,严格组织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二)举行学法用法和普法活动,提升法治观念
一是落实好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学法要求制定印发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对照实施。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学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实绩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考核指标。邀请党史专家、市委宣讲团成员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其中集中研讨8次、专题辅导4次。落实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统一考试工作,我局组织86名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1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宪法宣誓工作,12月16日组织6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强化宪法尊严和权威。
三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统筹安排、周密规划,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邀请市普法讲师团专家、局法律顾问陈新贵开展“民法典涉及自然资源规划规定内容解读”专题法治培训,参训人员134名;组织123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的执法证换发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印发《2021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统筹推进各方面素质培育工程,全方位、全领域、多角度、多形式加强培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30多名选手参加“练兵比武”,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大讲堂”6期,邀请知名专家和省厅处长进行辅导,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开展“微课堂”和“巡回课堂”5场,收集课件45个,送课上门2次,得到了干部职工的高度肯定;有计划组织赴湖南、黄石等省外、市外学习考察5批;统筹业务培训5场,培训600余人次;编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700问》,发放到全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县、乡相关领导干部,推进思想整合、业务整合、职责融合。
四是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土地管理法》宣传为主,开展《民法典》、《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成效,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职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页、宣传册等3200余份。征订《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60套,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日常工作法律用书。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及时公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也方便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及时清理。
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市司法局组织的对涉企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清理、市商务局组织的对外商投资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以及市司法局对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市司法局组织的对不合理罚款规章的清理、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共7次。清理后本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完成对《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咸宁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意见征集的回复共15次。
三是加强法律顾问服务。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机构,明确法律顾问职责,扩大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为全局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积极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全局日常新闻、公告、各类合同、合意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审查政策性文件5件、合同39件、执法案卷21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50余次。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审查文件1件。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为了强化执法监察动态及规划巡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促进执法能力的提升,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合作,做强各分局、推进规划批后监管建设项目巡查。选报全市10宗执法案卷参加省、市案卷集中评查,以案卷评查倒逼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土地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咸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组织对近年来全市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各地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遵照查处规程,履行对当事人告知程序,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四)依法推行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办结,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群众满意。今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16项。
二是规范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今年我局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83件,其中主办件6件,会办件77件,人大建议42件,政协提案41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向市政协、市人大、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并积极组织修改。配合市、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调解决涉及我局的涉诉、涉法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累计处理行政诉讼4件、行政复议6件。
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信访1122件次,(其中群众来访187批、199人次,阳光信访网64件次。自然资源部信访信息系统41件次。厅转办25件次,12345热线中心转办750件次。来电咨询建议投诉类55件次。截至目前,按期回复率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涉及到具体类别:违法举报类203件,征地纠纷类25,矿产问题36件,土地权属类37件,规划类598件,不动产权类198件,土地整改类5件,其他类20件。回复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先后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重点任务责任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实施方案》、《关于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提请局党组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重点、难点、堵点工作,不定期对全市系统优化营商工作进展开展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通报,形成有部署、有督办、有考核的完整闭环。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反馈问题整改,分解民营企业座谈会反馈意见,明确责任科室、工作要求、办结时限;对职能职责外的提请市委统战部、市委督查室调整牵头单位,目前已整改销号7个。
二是清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完成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组织的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清理工作7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环境。
三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成市司法局组织的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清理。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学习。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与市直优秀单位还存在差距,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在法治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锤炼能力作风,加强教育培训,重视工作经验总结,提高治理能力。
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仍需加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仍需提升。
五、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做好法治政府、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普法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严格抓好落实,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制定责任清单,并积极推动实施。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学习宪法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核心,多途径、多形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感召力。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全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信访纠纷等的法律意见咨询、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等工作。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职权,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