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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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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健全保障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我局制定出台《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领导、组织、实施、推进工作,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齐上阵,形成了“任务有分工,工作有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人员、配齐了工作设备,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明确主动公开的主体、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时限、答复、归档等具体环节,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三是细化公开内容。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安排落实年度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应公开内容,确定一级栏目8个,二级栏目32个。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审批结果、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系统,查询更加方便。
四是深化督导检查。局信息中心负责定期对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检,对公开发布、制度建设、保密工作、方便群众等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核实,积极整改,确保门户网站按标准规范运行。
五是加强数据统计。2020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1114条,浏览量达 604021次,发布《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访谈视频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4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96条,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开信息101条,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
六是强化媒体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云上咸宁、掌上咸宁等媒体,以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地灾防治、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在各类媒体公开信息1326条,最大程度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强化12345市长热线、局长信箱和咸宁网络问政、云上咸宁等平台的舆情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转处理,回应关切,2020年监测舆情信息39条,全部按时处理回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由我局主导报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4个。2020年,我局在省政务网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事项共计164项。全年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1 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48 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94件,下达行政处罚29件,办理行政强制0件。
我局将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所涉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按相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3项,分别为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2019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个,采购金额497800.00元;采用分散采购方式采购项目13个,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涉及采购金额23022530.00万元。同时我局严格《预算法》相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细化至部门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安排情况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6 | 6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5 | 0 | 2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91 | 0 | 6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50 | 0 | 29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2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20件为自然人申请 ,0件为商业企业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新要求不够全面,公开意识和能力尚需加强;局网站互动平台在线调查、意见征集等栏目信息社会公众关注度不够,调查征集效果不够理想。
2021,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梳理政务信息,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加强局网站的管理,严格按新的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及时调整局网站的版面和栏目,加强局网站的互动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能力建设,着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和系统培训,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许可服务、处罚强制、权责清单、人事信息、政务督查、审计报告、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共资源配置、招考录用、财政资金、规划成果、征地信息、政策法规、调查征集等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开设在线访谈栏目加强政策宣传,开设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互联网+审批,开设咨询投诉专栏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73件,包括人大代表建议30件(其中主办件4件)、政协委员提案40件(其中主办件4件),8件主办件办理情况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监督。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