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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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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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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咸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咸宁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咸普法办〔2019〕3号)的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为目标,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职能新要求,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深化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应对危机。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按照《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咸发〔2016〕20号)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定好目标、把准方向二是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严格组织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系统目标管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厅和市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制。进一步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参加“三重一大”等相关重大会议的建议、讨论工作。继续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完善会议、决议事前和事后法律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作用为局领导决策把好法律关口。二是加强法律顾问服务。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机构,明确法律顾问职责,扩大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为全局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积极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局日常新闻、公告各类合同、合意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政府规章清理等工作配合市、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调解决涉及我局的涉诉、涉法问题,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59件,处理行政诉讼9件、行政复议2件、依申请公开7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制定规定办法,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支持,按时、高质量、高要求完成有关意见征求回复。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厅、市司法局安排,逐步推动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国土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融合。

(三)开展学法用法及普法活动,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领导学法用法。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学法要求制定印发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对照实施,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学法学习。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学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实绩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晋升的考核指标。二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53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活动,组织观看市中院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和省、市电视问政直播,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讲课和法治培训等,统筹安排、周密规划,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律六进”、“十进十建”、乡村普法、“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成效。同时,积极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响应省、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拍摄了以不动产登记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微电影。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高效。按照市人大要求,完成《律师法》实施情况和《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和宪法宣誓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根据省开发区要求,参加《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调研活动并建言献策完成省厅督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收集。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我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清理和调整审批事项,压缩报送材料、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落实“最多跑一次”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咸宁市“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意见》,让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更短时间内合法开工建设实施六项举措,促进工业项目审批提速,同时按照“四个一律不要求”的原则,减少企业申报材料达60%以上。优化不动产登记程序,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登记业务即时办结,减证便民,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二是规范权责清单管理。我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健全抽查机制,加强公开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做到抽查有痕迹,公开有效果。完善全局系统权责清单管理机制,省政务服务平台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206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梳理,编写录入了详细内容、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并全部按要求发布。

(五)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化解信访矛盾。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定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同时,加强政务信息网公开执行总体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门户网站安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制度,通过局长信箱、网上信访、举报邮箱、网络问政平台,畅通群众、企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机制。不断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积极落实信访依法分类处理、诉访分离规定要求,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接收处理信访件400余件。三是加强违法举报查处工作。通过建立执法巡查快速反应体系、联通12336违法举报电话微信平台,实现违法举报信息快速接收、指令准确传达、行为有效制止。开展土地卫片监督活动、非煤矿产整改活动,有效控制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违法案件数量,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整治,对于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市局利用执法督办等方式,不断压实责任,强化督导。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总结学习还不够到位。全省、全市在法治建设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我们学习借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不断学习,提高治理能力。

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更多、任务更重,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对自然资源领域意义重大,我局会组织重点宣传。

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做好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采取协商解决等方式进一步减少涉诉、涉议案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全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纠纷等的法律意见咨询、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是一个长期性、实时性的工作,我局根据市政府、市审改办要求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20年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管服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争取成立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推进执法向基层延伸,实行土地、矿产、规划执法“三法合一”。深化卫片执法,对土地违法事项较多的地方列出清单重点督办,抓好“违建别墅”专项清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队伍建设。制定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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