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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法规科)

机构名称: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人姓名:邹红霞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机构电话:071581387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管理制度。承担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对咸宁监督检查的联络、协调、督办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与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承担组织相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起草、报批及相关修改和答复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与司法机关、城管执法的归口联络、协调。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专项执法,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专业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衔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信访事项。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及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