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081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咸土网挂G﹝2021﹞006-00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8 15:3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2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土网挂G﹝2021﹞006-0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宁市土地交易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咸土网挂G[2021]006号 |
咸土网挂G[2021]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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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
长安大道与十六潭交叉口西侧 (地块一) |
长安大道与十六潭交叉口西侧(地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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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3093.97(4.64亩) |
3762.24(5.6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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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规划 指标 |
容积率 |
>1.0,≤2.1 |
>1.0,≤2.1 |
建筑密度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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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60米 |
≤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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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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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住宅用地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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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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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万元) |
255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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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
509 |
619 |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本次出让咸土网挂G﹝2021﹞006-007号整体竞买、整体报价。
3、咸土网挂G﹝2021﹞006-007号竞得人需按照2800元/平方米为该地块1户拆迁户提供商品住房1套,套内面积为130平方米左右(上下浮动10平方米),楼层2-5之间(该购买范围不包含商铺)。
4、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咸土网挂G﹝2021﹞006-007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在申购土地前须到咸宁市土地管理办公室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查询。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0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1年3月2日上午8时到2021年3月12日上午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湖北省咸宁市土地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陈先生0715-8126510
刘女士0715-8126565
地址: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307、309室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汪先生:15872011934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5层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