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索引号 : 011337231/2020-0053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07 10:26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厅文件要求,结合2019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近几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的与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科学管理国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我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对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具有重要作用。合理制定201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能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减少土地市场运行的盲目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 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促进咸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有保有压原则

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供地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支持优化结构调整和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支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禁止别墅类供地。

3、供需平衡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合理推进的方针,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谨慎供应商业综合体用地、鼓励支持新兴产业用地,控制好土地供应的结构、布局和节奏,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互动共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省国土厅资源关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的通知》;

(三)《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四)《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五)《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六)咸宁市“十三五” 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七)各单位填报的2019年土地需求情况表;

(八)咸宁市保障性住房实物任务及相关指标表;

(九)咸宁市和咸安区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

(十)2010-2018年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十一)其他相关文件。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咸安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咸宁市城市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土地利用状况,并对国有建设用地供需进行平衡分析,最终确定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35.1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见附表1)。

2019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为935.16 公顷,其中市本级648.04 公顷,咸安区287.12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155.01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6%,其中市本级98.54 公顷,咸安区56.47公顷;

住宅用地294.1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4%,其中市本级240.54公顷,咸安区53.6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6.5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47.68公顷;

商服用地167.9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0%,其中市本级99.14公顷,咸安区68.79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4.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5%,其中市本级74.14公顷,咸安区70.56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173.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5%,其中市本级135.68公顷,咸安区37.65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与特殊用地均为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9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为155.01公顷,主要布局在长江产业园三期及凤凰工业园等园区内;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94.19公顷,主要布局在官埠生态新区和梓山湖新城内;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67.93公顷,主要布局在康美小镇、北部空间和原乡小镇内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9年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以挂牌出让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和特殊用地以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给。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必须以落实《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前提,以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区域内自然与经济社会等因素,结合《咸安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各专项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城市各项功能合理布局,引导城市结构向外拓展,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在城乡一体化布局方面,应始终坚持“一核、两轴、两带、三片”的空间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安排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教育、科研、文体、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和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严禁对有污染的产业项目办理供地手续,协同推进有污染的企业逐步关停退出或改造转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升级。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控制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确保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减少商服用地的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城中村改造等存量土地资产的盘活挖潜,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允许在全市高新区探索工业用地中增加产业研发用地类型,在不突破配建比例的前提下探索园区土地混合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套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

(四)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一律实行公开出让,改进和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严格限定协议出让用地范围。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营利性的福利设施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等有偿使用。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提高政府调控能力。

(五)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可以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有效控制土地供给,防止多头供地;有利于配合企业改制,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对存量土地高效合理配置;土地收购后,进行开发和整理,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开发和再利用;有利于加快旧城改造;出让后的土地升值,又可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市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协调,按部门职能分别做好土地供应前的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计划的实施。咸宁高新区、城投公司、交投公司、职教集团、旅游新城、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市、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国土、发改和规划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强土地供应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对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总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等指标进行研判,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求咸安区局和高新区分局加强对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动态巡查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企业限期开工、限期完成开发,对未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与土地竞标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四)逐步建立土地供应数据库。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逐步建立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附表1: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其它商品房

1

2

3

4

5

6

7

8

9

10

市本级

648.04

99.14

98.54

240.54

42.41

198.13

74.14

135.68

0

0

咸安区

287.12

68.79

56.47

53.65

4.1

49.55

70.56

37.65

0

0

合计

935.16

167.93

155.01

294.19

46.51

247.08

144.70

173.33

0

0

所占比例(%

100%

18.0%

16.6%

31.4%

/

/

15.5%

18.5%

0

0

注:1、根据鄂土资办文[2011]190号文件,咸安区区级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上报。

2、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3、第1=2+3+4+7+8+9+10栏;第4=5+6栏。

4、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第5栏)必须与附表2、附表3、附表4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2: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应房


其中:廉租房

其中:经济适用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294.19

/

/

/

44.96

/

/

/

/

1.55

1.55

/

247.68

198.14

80.0%

注:1、本表中第2栏存量是指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面积;第3增量是指拟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第13栏和第14栏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第9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和第12限价商品房

3、第15=(第45+789+10+11+12+14栏)/1栏。

4、第1=2+3=456+10+11+12+13栏。

 

 

 

附表3: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供应计划统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保障性安居工程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煤矿棚户区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公租房项目用地

开发区内















1.55

1.55

/

/

/

甘鲁、小泉、泉湖村村民还建

开发区内

/

/

10.68

10.68
















落雁湖2-7号还建点

官埠生态新区



30.18

30.18
















咸安区乡镇




4.1

4.1
















合计




44.96

44.9











1.55

1.55




注:1、本表中其中:新增均指拟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面积。

2、所有暂时无法确定项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统一汇总填写在待定栏目一栏中。

3、我省暂无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附表4: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测算表

分类

廉租房

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城市棚户区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危房改造

合计


其中:新增

其中:存量

任务套数

(万套)

/

/

/

/

/

/


/




套均建筑面积(㎡)

/

/

/

/

/

/


/




建筑面积(万㎡)

/

/

/

/

/

/


/




容积率

/

/

/

/

/

/


/




用地面积(公顷)

/

1.55

44.9

/

/

/


/

46.51

46.51

/

注:各栏用地面积根据2018年政府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测算,按相关文件要求,其中套型面积按经济适应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用房90平方米/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50平方米/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住房60平方米/套的标准;容积率取2.0进行测算。

 

 

附表5:

咸宁市本级(含咸安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供地单位

1

咸安区横沟桥镇群力村

0.2656

工业

挂牌出让

2

咸安区

2

咸安区双溪桥镇九彬村

1.6923

工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3

咸安区马桥镇

3.33

工业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4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内

2.0829

工业

挂牌出让

2

咸安区

5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3.7022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6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5.6748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7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1.9191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8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19.8504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9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0.5454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10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3.5185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11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3.514

工业

挂牌出让

7

咸安区

12

咸安区永安办事处东门村

0.3705

工业

挂牌出让

5

咸安区

13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10

工业

挂牌出让

12

咸安区

14

小榄一路与小榄四路交汇处南侧

8.7205

工业

挂牌出让

1

高新区

15

西园九路与西园七路交汇处南侧

3.3341

工业

挂牌出让

1

高新区

16

武咸快速路东侧(津晶城产业园内)

0.8003

工业

挂牌出让

1

高新区

17

工业大道与龟山路交汇处

5.899

工业

挂牌出让

2

高新区

18

横一路南侧与永安东路东侧交汇处

3.4583

工业

挂牌出让

2

高新区

19

武咸快速路与横一路交汇处东南侧

7.4117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0

武咸城际铁路西侧

0.2193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1

武咸快速路东侧(津晶城产业园内)

0.6672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2

咸宁高新区(三期)武咸快速路东侧(津晶城产业园内)

0.6655

工业

挂牌出让

4

高新区

23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一)

0.3502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4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二)

0.35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5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三)

0.3499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6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四)

0.5613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7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五)

0.6119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8

横一路与西园八路交汇处西北侧(津晶城产业园地块六)

0.7999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29

光谷南一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西南侧

1.3521

工业

挂牌出让

7

高新区

30

西园七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北侧

6.2128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1

光谷南一路与西园九路交汇处东北侧

5.9882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2

西园六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西北侧

1.3504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3

武咸快速路东侧(津晶城产业园内)

0.404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4

横二路与1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

1.4838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5

横三路与龟山路交汇处西南侧

1.594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6

永安东路西侧

4.0478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7

横四路与107国道交汇处西南侧

0.4447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8

横四路与青龙路交汇处西北侧

1.5579

工业

挂牌出让

9

高新区

39

永安东路与书台街交叉口东北侧

6.33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0

咸宁高新区永安东路与书台街交汇处东南侧

2.3015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1

咸宁高新区青龙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东北侧

0.9029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2

锦龙路西侧(质量监督局旁)

0.29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3

光谷南一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西南侧

1.35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4

西园八路西侧

0.8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5

晶津城内两个地块

1.2318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6

高新区(三期)西园七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北侧

6.22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7

高新区(三期)西园六路与西园十路交汇处西北侧

1.35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8

高新区横二路与1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等六宗地

9.13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49

高新区(三期)内

10

工业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50

咸安区西外环西侧

1.993

住宅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51

原乡项目

10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52

龙潭水镇

20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53

储备土地

6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54

高层人才公寓

10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55

原汽摩厂

1.563

住宅

挂牌出让

12

咸安区

56

马柏大道

0.3549

住宅

挂牌出让

8

市城投

57

银桂路东侧

0.5549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58

三江南路南侧

0.2653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59

细龙杨巷北侧(湖北科技学院西门)

0.806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60

温泉路与桂花路交汇处东南侧(水利工程公司片区)

0.3308

住宅

协议出让

10

市城投

61

南站路与龙潭路交汇处东南侧

0.4987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62

永安大道21

5.121

住宅

拍卖出让

10

市城投

63

东外环路景观配套项目补差地块

0.858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64

御龙花园西侧

0.101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65

市水利局片区

1.228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66

(技术监督局旁)

0.24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67

市职教投棚户区改造甘鲁村十组还建点

1.0239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68

十六潭公园村民拆迁还建点

2.8164

住宅

协议出让

11

市城投

69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三)

4.4385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0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四)

5.8583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1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五)

7.054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2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七)

5.4966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3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八)

11.6332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4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

10.0838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5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一)

7.4456

住宅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76

官埠桥镇泉湖村(八个地块)

33.9657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77

官埠桥镇泉湖村

5

住宅

挂牌出让

12

市城投

78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东侧(地块一)

7.1293

住宅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79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东侧(地块二)

3.8004

住宅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80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东侧(地块三)

8.9897

住宅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81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东侧(地块五)

8.2885

住宅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82

107国道贺胜段东侧(两个地块)

17.1985

住宅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83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

5

住宅

挂牌出让

12

市城投

84

农高区配套养老和高档苗圃基地项目

8.435

住宅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85

金融信息港项目

9.7

住宅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86

红星美凯龙项目

2.33

住宅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87

管委会办公楼项目

1.87

住宅

挂牌出让

11

高新区

88

泉都大道旁(马桥镇樊塘村)

8.2

住宅

拍卖出让

11

高新区

89

泉都大道旁(横沟桥镇甘鲁村)

4.08

住宅

拍卖出让

11

高新区

90

康康美小镇1号片区两地块

7.9324

住宅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91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

0.6667

住宅

划拨

5

咸安区

92

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

0.9325

住宅

划拨

5

咸安区

93

咸安区横沟桥镇付桥村

0.6948

住宅

划拨

5

咸安区

94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

1.6606

住宅

划拨

6

咸安区

95

咸安区贺胜桥镇107国道西侧

0.1483

住宅

协议出让

6

咸安区

96

甘鲁村村民还建安置用地

0.6667

住宅

协议出让

2

高新区

97

咸宁高新区公租房

1.5499

住宅

协议出让

10

高新区

98

小泉村村民还建安置用地

1.55

住宅

协议出让

11

高新区

99

泉湖村村民还建安置用地

8.4657

住宅

协议出让

3

市城投

100

落雁湖2-7号还建点

30.172

住宅

协议出让

11

市城投

101

咸安区高桥镇石溪村

0.6408

商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02

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

3.3861

商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03

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

0.3484

商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04

咸安区高桥镇澄水洞村

2.2576

商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05

咸安区嫦娥大道

0.3151

商业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06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大畈村五组

1.4395

商业

划拨

5

咸安区

107

咸安区官埠桥镇甘鲁村

3.208

商业

划拨

5

咸安区

108

咸安区官埠桥镇官埠村

1.0728

商业

划拨

5

咸安区

109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杨下村

0.7415

商业

划拨

6

咸安区

110

咸安区永安办事处西河村

0.0865

商业

划拨

8

咸安区

111

贺胜四S

6.67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112

马桥油菜基地

2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113

鄂旅投

6.63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咸安区

114

原乡项目

40

商业

挂牌出让

9

咸安区

115

马柏大道东侧(香泉古街)

0.1383

商业

挂牌出让

4

市城投

116

银桂路东侧

0.1136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117

三胜印象一期建设项目的(地下车库)

0.1607

商业

协议出让

9

市城投

118

虹影温泉

1.71

商业

挂牌出让

12

市城投

119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一)

11.1119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0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二)

5.8371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1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六)

4.4075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2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八)

0.5398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3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二)

9.1097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4

官埠桥镇泉湖村(地块十三)

5.9135

商业

挂牌出让

2

市城投

125

官埠桥镇泉湖村(五个地块)

17.524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126

冰雪王国(一)

1.71

商业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127

冰雪王国(二)

5

商业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128

梓山湖新城梓山湖大道东侧(地块四)

18.3585

商业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129

梓山湖新城桃林大道东侧

2.0374

商业

挂牌出让

5

市城投

130

梓山湖新城桃林大道东侧

1.8184

商业

挂牌出让

8

市城投

131

107国道贺胜段东侧(三个地块)

6.6624

商业

挂牌出让

10

市城投

132

月季观光园

0.6473

商业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133

娱乐园

1.34

商业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134

其他娱乐用地

5

商业

挂牌出让

11

市城投

135

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

2.4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

咸安区

136

6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

2.409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

咸安区

137

337

消防站项目

0.515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

咸安区

138

马桥水厂(咸安区201337批次)

0.83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4

咸安区

139

G201903

0.891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2

咸安区

140

G201909

13.29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4

咸安区

141

咸安划2019013

0.559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5

咸安区

142

咸安划2019015

0.51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5

咸安区

143

咸安划2019017

0.103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5

咸安区

144

咸安划2019014

0.134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5

咸安区

145

天润集团

20.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146

汀泗幼儿园

2.6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147

桂花垃圾处理厂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148

原乡项目

13.5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1

咸安区

149

其他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咸安区

150

咸安区肖桥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0.277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3

城管委

151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11.84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

职院

152

学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0.09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8

民政局

153

咸宁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

0.237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9

附二医院

154

天骄幼儿园

0.273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幼儿园

155

市中心血站

1.255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1

血站

156

康美小镇1号片区地块一

4.835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挂牌出让

11

康美

157

供电设施及生产用房

0.7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协议出让

9

高新区

158

其他公服设施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1

高新区

159

水利科学研究咸宁试验基地

33.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0

梓山湖

160

培训中心

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协议

10

梓山湖

161

医院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1

梓山湖

162

三级客运站项目

1.242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1

咸安区

163

360省道

36.41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10

咸安区

164

雅致路、莺草路项目

11.2913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2

梓山湖

165

和谐大道和青平路工程

8.56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5

梓山湖

166

咸安区梓山湖(贺胜)新城内13条道路

34.993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9

梓山湖

167

梓山湖新城内凌波路等9条道路

19.7775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9

梓山湖

168

光谷南一路工程

11.0597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9

高新区

169

其他道路

5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11

高新区

合计

935.1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