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5-0371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 湖北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用地(一) | 黄沙铺镇源头村、柏树村和晨光村 | 1.6863 | 临时堆料场、管护房和工棚 | 2025年 1月26日 | 咸自然资建临用〔2025〕6号 | 自用地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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