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37231/2025-302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矿产 发文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整改不彻底。个别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剩下的“硬骨头”,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部分突出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如矿山修复方面,缺乏严谨科学的论证,有的地方和部门反复调整生态修复和整改方案,延长整改期限。有的地方习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段时期部分山体被挖得千疮百孔,现在修复起来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二、整改目标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突出问题整改,不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生态修复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论证,规范修复方案调整的审查程序,防止随意调整生态修复方案。
(二)对生态修复进展滞后的矿山加强跟踪督办,加快完成修复治理。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实地核查,对矿山企业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监管,严防越层越界违法开采。
(四)加大矿山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乱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印发《关于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优化调整的通知》,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优化调整的审批管理进行规范,明确四种可以进行方案调整的情形,同时规范调整程序,在市、县两级审查的基础上,涉及督察、巡视、审计整改措施改变的,方案调整前整改责任单位应取得相关提出问题主体的同意。
(二)推进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召开全市矿山综合整治推进会,对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和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矿山综合整治“绿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述职述责,向县(市、区)寄送问题清单提示函。2024年以来,对县(市、区)进行通报4次,寄送提示函11次,序时完成矿山修复20个,有力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矿业权实地核查,2024年度市、县两级共完成实地核查探矿权1宗、采矿权8宗,2025年度市、县两级共完成实地核查采矿权5宗。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年度开采信息未正确填报、未按规定足额计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山未及时动工建设等问题,现场要求矿业权人立即整改,并压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销号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定期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四)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结合日常执法监督,以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立案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均已结案,罚款2.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7万元。2024年6月受执法改革影响,各地矿产执法立案查处职权划转到各地城管部门,各地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移交矿产资源违法线索3件,城市管理部门受理不予立案3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矿山监督管理质效,为打造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和绿色支撑。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反映。
直接责任人:
叶长明 电话8158559
承办人:
雷东升 电话8158555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