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10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 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4-22
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咸宁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7年—2015年)》
编制单位与人员名单
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规划编制承担单位: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
规划编制组人员:
组长:皮 凌
副 组 长:田时学柯传训肖尚德
成员:徐新慧石 健周洪恩 刘 迪李 奇
王泽锋刘顺华王湘桂汪雅楠蒋卫萍
白 玲王 斌
执笔:王泽锋
资料统计:王泽锋汪雅楠
编图:王泽锋
数字成图:蒋卫萍白 玲
统编:王泽锋
审稿:肖尚德田时学
提交时间: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五)宣传措施35
(七)其他措施36
附件1:
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说明
附表1咸宁市地质灾害点统计一览表
附表2咸宁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附表3咸宁市各县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一览表
附表4咸宁市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一览表
附表5咸宁市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统计表
附表6咸宁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规划表
附表7咸宁市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一览表
附表8咸宁市重点勘查治理地质灾害点规划表
附表9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概算表
附图:
附图1 咸宁市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图(1:100000)
附图2 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100000)
前言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处在长江黄金水道与京广铁路大动脉交汇处和湘鄂赣三省毗邻的“金三角”,东临赣北,南接潇湘,西望荆楚,北靠武汉,地跨东经113°31′-114°58′,北纬29°02′-30°18′,国土面积9861平方公里,总人口280万人,下辖咸安区、赤壁市、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嘉鱼县。境内四线(京广线、京珠高速、107国道、106国道)穿南北,武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杭瑞高速、大广高速穿行其间,一水(长江)连东西,交通便捷。
咸宁市属江汉平原向江南丘陵地区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海拔最高点是通山九宫山老鸦尖为1657.74米。区内喀斯特地貌占总面积的22%以上。区内出露有元古代至新生代地层,岩浆活动主要集中于通城和九宫山一带。市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雨量充沛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类型多、频率较高、灾情较重,是湖北省地质灾害易发生区之一。
为加快咸宁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咸宁、和谐咸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的通知》的要求,在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为主要规划对象。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15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本市所辖县、市、区、行政区。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工作进展
(一)地质灾害现状
咸宁市地质灾害受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地下水等因素影响控制,发育时间多在5-9月,发生区域主要为区内中西部、南部和东南部,发育地点多在河谷两岸以及依山居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物质来源绝大多数为松散土类;其次为地面塌陷,主要发育在隐伏碳酸盐岩区,发育地点为平原岩溶发育区,其危害范围较大,危及面广,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发生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强降雨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因此,咸宁市地质灾害较集中的地带为东部大幕山褶皱带、南部幕阜山褶皱带和经济较发达地区。截止2007年底,全市地质灾害324处,具有分布广、类型多、规模小、危害严重等特点(附表1)。
⒈地质灾害种类
咸宁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缝等突发型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膨胀土胀缩变形等缓变形地质灾害,其中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破坏性最强,是本次规划的主要对象。其中滑坡166处(含潜滑),崩塌106处(含潜崩),岩溶地面塌陷42处,泥石流8处,地裂缝2处(图1-1)。
⒉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在全市各县(市、区)都有分布,其分布主要受地形地貌条件控制,地域分带性明显,如国道沿线(京广线、京珠高速、107国道、106国道)、水库沟谷两侧 、矿山、人口较集中、经济较发达城区居民点等;咸安区、通山县地质灾害较多,嘉鱼县较少(见附表2)。
⒊地质灾害发育规模
按规模统计,巨型灾害点1处、大型灾害点4处、中型灾害点19处和小型灾害点300处。灾害总面积达388.1×104m2,总体积达1282.52×104m3。不稳定灾害点217处、基本稳定107处。滑坡、崩塌分布在个6县(市、区);地面塌陷分布在5个县(市、区);泥石流分布在5个县(市、区)地裂缝发育2处,分布在崇阳县。
⒋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324处。全市地质灾害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43.13万元,因灾死亡30余人,1人伤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达10025人,预期经济损失20449万元。较严重的是咸安区,威胁资产达11879万元;其次通山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嘉鱼县较少(图1-2)。
⒌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
①时间规律
时间规律主要与大气降雨有关。据资料分析,大气降雨大的7、8、9月发生地质灾害概率最高,切已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也多在连续降雨之后发生,因此,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大气降雨有着密切的关系。
②空间分布规律
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规律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岩组特征、构造部位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空间分布上具有不均匀性。全市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大幕山——雨山低山丘陵区、幕阜山侵蚀构造中山区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集中的地段和内陆盆地区域。
③突发性和继发性
咸宁市地质灾害多在雨季突发,从蠕变到滑动,过程很短,突发性强,致灾率高,危害性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往往不足以一次活动就达到平衡和稳定的状态,大部分存在再次活动成灾的隐患,甚至还存在使原有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引发相邻地段连续出现几次或多次活动达到相对平衡为止,在雨季,继发性更为明显和突出。
④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度不断增加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城市建设开山、公路切坡、水库蓄水、矿山开采等各类工程建设日益增多,人类工程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通山县职教中心后山滑坡体、大畈板桥村段19km+075m处滑坡与切坡建房和核电公路劈山修路关系明显。
⒍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现有的地质灾害资料,按照稳定性差、危险性高、成灾影响深远的原则,确定重要地质灾害点55处(附表1), 威胁人数7322人,占威胁总人数73%。预期经济损失达15629.5万元, 占威胁总资产的76%。
区内地质灾害受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因素影响控制,成灾时间多在5-9月,发生区域主要为区内中西部、南部和东南部,发育地点多在河谷两岸和依山居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物质来源绝大多数为松散土类;其次为地面塌陷,主要发育在地下水活动频繁的碳酸盐岩地区,发育地点为平原岩溶发育区,其危害范围较大,危及面广。不合理的频繁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发生地质灾害主要的人为诱发因素,强降雨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根据咸宁市“十一五”规划,全市将大力发展平原区的农业、重点强化工业项目,加速建设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在未来几年,人类工程建设增多,将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内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在新建道路和已建道路的扩宽、取
直过程中,削坡填方、开山炸石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已引发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已建好的公路也因切坡高陡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河流河谷两岸原有滑坡、崩塌灾害稳定性产生影响,增加了地质灾害的数量。
3.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市内城乡建设迅速,因条件限制依山切坡建设,对原始地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和破坏,切坡过高、过陡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4、矿山开采中引发的地质灾害。咸宁市矿产资源较开发主要集中在煤矿、建筑石料、水泥用石灰岩等,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因采矿活动引发了小规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5、市内岩溶地层较多,因抽取地下水引发岩溶地面塌陷灾害日趋增多。
市、县(市、区)两级成立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市、县两级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突击队。每年汛期,市、县人民政府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完善群测群防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一旦有灾情发生,国土资源部门立即组织地质专家赶赴现场,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报,提出应急治理措施,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信息。
近几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减灾效果明显。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2004年以来,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在各县、市、区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明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类型、数量、规模、分布、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防治分区,提供的区划报告、规划报告、防灾预案等成果,为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截至目前,政府投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治理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在治理过程中,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与管护、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手段,对部分严重威胁居民地质灾害实施了搬迁避让,减轻了灾害的危害程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了生态环境,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立
依托全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成果,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点为重点的群测群防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政府公共管理范畴,形成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监测人群测群防体系。
(1)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使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点和村级监测责任人。
(2)专业监测体系
在省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省级、市级重大地质灾害监测点,形成了一套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专业监测体系,及时提供监测点的动态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群测群防体系
对于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县级以下地质灾害监测点,基本形成了国土部门和专业队伍指导,乡(镇、办事处)、村具体负责和群众参与的自上而下的群测群防体系。
(4)快速反应体系
对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基本形成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基层快报、专业队伍快速出击的快速反应体系。基本程序为:突发地质灾害村及监测点快报→乡(镇、办事处)快报→县(市、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重大险情快报市国土资源局或省国土资源厅,派出专业技术队伍)→突发点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抢险救灾方案)→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抢险救灾。
通过市、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咸宁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已经构建,对个别重大地质灾害实施了勘查、监测和治理,积累了较丰富的资料和工作经验。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又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1、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潜伏隐患,亟待监测预警和勘查治理
全市32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55处。监测表明:这些危险点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有的变形具有阶段性、隐蔽性,需要加强监测预警,不能有丝毫放松;目前有些灾害体拉张裂缝持续变形,虽然变形不大,但是有逐年加剧之势,危险性逐年加大,潜伏重大隐患,亟待勘查治理。
2、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任务艰巨,防治经费尚存在缺口
咸宁市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不够完整,信息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监测精度有待提高,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咸宁市地质灾害分布面广、且交通不便,根据咸宁市目前经济状况,绝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只能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专业队伍的指导下,进行适时监测,一旦遇险,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搬迁避让,这是工作的主体部分;还有一些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位置,或直接影响到主要交通干线畅通,避让难度很大,急需进行勘查和治理。
3、已有地质灾害隐患多,各类工程活动不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公路沿线和村镇居民点等人口集中区不断有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产生。公路建设中,只注重修路,不注重护坡,切坡削方遇暴雨引发的滑坡、崩塌。矿山企业只注重开采,而忽视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平衡,出现了采空引发滑坡和乱堆矿渣引发泥石流现象。人类工程活动愈来愈强烈,地质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增大了地质灾害发生机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因此,协调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控制人类工程活动,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地质环境,从咸宁市的实际出发,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咸宁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两型社会的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在“预防为主” 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工程建设,加强对工程活动的控制、管理和灾害的监测预报。对已经产生的危险性、危害性高的不稳定灾害点分期分批采取“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
2、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目的是减轻地质灾害危害,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应紧密结合咸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从实际出发,合理地部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等防治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可操作性,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依其规模、稳定性分类排序,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安排、分步实施,集中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地质灾害点防治上,力争以最少的经济投入达到最大的减灾效益,做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3、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调(勘)查、监测和治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大小,划分不同级别的管理对象,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每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切实有效保障群测群防系统的正常运行,运用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等新技术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对象是各种复杂的致灾体,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最小风险、最大效益的有机结合,必须坚持科技创新,运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规律,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治理地质灾害。
6、坚持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政府财政出资为主的原则。
坚持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有助于减少人为破坏地质环境的现象发生,提高社会公众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主要由政府出资治理,逐步形成各级财政支助下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建立社会化防治系统。
结合咸宁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及近期、远期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科学防灾体系。
2、近期目标(2007~2010年)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针对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集中的特点,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合作建立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根据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善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有法可依、上下有序、步调一致、协同作战的局面。调整充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力量,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制,落实35个省(市)级监测点、33个县级监测点、256个乡(村)级监测点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形成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
(3)对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开展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1:10万咸宁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成果,多方筹集资金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
(4)规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①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评估管理工作。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相应级别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防治措施。禁止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进行工程活动,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②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段)交通沿线,特别是穿越市境的国道、省道主干线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治理。
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从源头避免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
④依法强化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业科学、合理地开采矿产资源,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通过本阶段工作,到2010年,使全市地质灾害日趋增多的局势得以控制,基本消除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1)全面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全面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体系,建成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①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加强巡查,督查工作。
②对兼职监测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③使用新的监测工艺、监测方法、更新增加监测设备。
④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建设,完善预报预警分级标准。
(3)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勘查、治理力度,一部分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消除隐患。
(4)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5)建立全市公益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开展建城区土地利用控制区划工作,合理利用土地,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上述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终使全市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危害程度显著降低,公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明显增强。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原则是依据目前地质灾害现状、发育规律、人类工程活动,以及地质灾害所在的地质环境条件等综合确定的。市域范围划分为高、中、低、非地质灾害易发区(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特征(见附表3)。
全市高易发区面积951.17Km2,占国土面积的9.64%。
(1)官埠桥—永安街—北洪桥办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分布于咸安区永安办事处和官埠桥镇,面积为 24.53km2。
(2)双丘—桂花—大幕山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分布于赤壁市东南双丘,咸安区桂花镇大部、大幕乡大部、马桥、高桥,崇阳县前沙坪一带,总面积为854.54 km2。
(3)通山县城区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分布于通山县城区通羊附近,面积34.48Km2。
(4)盘石村—黄龙林场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位于通城县麦市镇盘石村至黄龙林场一带,面积37.62 km2。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全中易发区面积3349.5Km2,占国土面积的33.97%。
(1)中伙铺镇—浮山—双溪桥镇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分布于赤壁市 中伙铺镇以东,咸安区马桥镇大部、高桥镇大部、双溪桥镇南部及横沟桥镇东南部,面积525.78km2。
(2)官塘林场—羊楼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分布于赤壁市青峰岭—官塘林场—羊楼洞一带,分布面积256.02km2。
(3)北港镇—药姑村—药姑林场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3),位于通城县北港镇药姑村至药姑林场一带,分布面积102.76km2。
(4)正源~雨山~杨芳~燕厦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4)
本亚区位于崇阳县东部、东南部及通山县大部分地区,分布面积2385.68km2。
(5)潭下村—中塅村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5),位于通城县南部马港镇潭下村至中塅村一带,分布面积79.26km2。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全市低易发区面积2732.37Km2,占国土面积的27.71%。
(1)鱼岳~陆溪口镇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1)。位于嘉鱼县西南部一带,面积433.59km2。
(2)马港镇~黄沙铺镇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C2)。该亚区西至通城县马港镇,经崇阳县路口镇,东至通山县黄沙铺镇,面积2117.94km2。
(3)九管委~太平山林场低易发区(C3),分布于通山县九宫委~一盘丘~太平山沿线一带,分布面积180.84Km2。
4、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
全市非易发区面积2827.96Km2,占国土面积的28.68%。
(1)牌洲镇~向阳湖~赵李桥镇地质灾害非易发亚区(D1)
该亚区位于嘉鱼县北部、咸安区北部及赤壁市西北一带,面积2296.89km2。
(2)石城镇~天城镇地质灾害非易发亚区(D2),分布于崇阳县南西,面积106.34Km2。
(3)大坪乡~肖岭~关刀镇地质灾害非易发亚区(D3),分布于通城县北部及崇阳县南部,面积324.87km2。
(4)楠林~通山县城区地质灾害非易发亚区(D4),分布于通山县楠林桥镇~大路乡~通羊镇沿线一带,分布面积99.86Km2。
1、分区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基本相同,遵循集中连片、环境条件基本相似、地质灾害类型基本相近、与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相适应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划分出重点、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区,先期集中力量对重点防治区内的地质灾害实施治理,以后逐步对一般防治区内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2、重点防治区划分
全市重点防治区位于市域中东部、南部。属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易产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的不同地段,该区划分为五个亚区,总面积4798.1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8.66%。其余为一般防治区(附表4)。
(1)鱼岳镇—官桥镇重点防治亚区(A1)
该亚区位于嘉鱼县西南部一带,面积260.68km2。本区为丘陵—平原区,海拔高程40~221.9m,相对高差 20~80m,地势起伏,平均坡度20°。零星出露志留系~侏罗系及白垩-第三系地层,岩性碎屑岩、砾岩、粉砂岩、泥岩、页岩、细砂岩、硅质岩、灰岩等。确定重大隐患点7个,分别是:(JYX-001)、(JYX-005)、(JYX-015)、(JYX-017)、(JYX-018)、(JYX-019)、(JYX-035),对于上述灾害在全面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的同时,防治工作以工程治理为主、搬迁避让和监测预警为辅,以近期完成为主。矿山企业应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按规范合理开采及堆放矿渣,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2)官塘林场—永安街—双溪桥重点防治亚区(A2)
分布于赤壁市南部、伙铺镇以东,咸安区桂花镇大部、大幕乡大部、马桥、高桥、双溪桥镇南部、及横沟桥镇东南部,南至崇阳县前沙坪一带,分布总面积2309.55km2。本区为低山丘陵区,海拔高程一般38~502m,最高945.1 m。区内地势起伏,地面坡度一般20°~50°。出露基岩地层元古界、寒武系~第三系均有出露,岩性有白云岩、灰岩、砂页岩、长石石英砂岩、凝灰岩、硅质岩、粘土岩等。区内属大幕山褶皱带,岩石坚硬,断裂构造发育,节理裂隙发育一般。区内植被发育,地下水资源丰富。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北洪桥至官埠桥岩溶地面塌陷是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局部矿山或公路建设地段人工高陡边坡普及在降雨等长期风化作用下易形成崩塌。区内发生地质灾害124处,其中地面岩溶塌陷23处,泥石流2处,其余为滑坡、崩塌。处于不稳定状态灾害点66处,基本稳定状态灾害点58处。重点防治点24处包括(XNS-050、XNS-049、XNS-046、XNS-048 、XNS-052、 XNS-053、XNS-007、XNS-015 、XNS-023、 XNS-027、 XNS-028 、XNS-029、 XNS-030 、XNS-044、XNS-018 、XNS-004 、XNS-006、CBI-0009、CBI-0027、CBI-0042、TSA-008、TSA-056、TSA-055、TSA-014)。区内重点防治的灾害类型为滑坡、地面岩溶塌陷,崩塌。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矿山企业应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按规范合理开采及堆放矿渣,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地下水开采企业控制开采量,预防地面岩溶塌陷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并逐步有针对性的因地制宜地对危害较大的灾害投入治理。
(3)正源~雨山~通山县城区~燕厦重点防治亚区(A3)
本亚区位于崇阳县东部、东南部及通山县大部分地区,分布面积1926.28km2。本区为中低山—低山区,海拔高程70~1165.4m,相对高差200~500m,地势起伏多变,地面坡度一般为20~40°。前震旦系至三迭系地层均有出露,岩性主要为板岩、灰岩、粉砂岩、页岩等,其中碳酸盐岩岩溶较发育。本区位于幕阜山复背斜北翼、通山复式向斜南翼,断裂构造发育,近东西向、北东向断层发育。受构造影响,岩体节理裂隙发育。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强烈,表现为建房切坡、局部矿山或公路建设地段人工高陡边坡,长期风化作用下易形成崩塌。区内发生地质灾害71处,其中滑坡、崩塌56处,地面岩溶塌陷12处,,泥石流2处,地裂缝1处。处于不稳定状态灾害点56处,基本稳定状态灾害点15处。其中,重点防治点10处(TSA-0013、 TSA-0020 、TSA-0021、TSA-0038 、TSA-0052、 CGY-034 、TSA-0001、 TSA-0002 、TSA-0023 、TSA-0025、TC-054)。区内重点防治的灾害类型为滑坡、地面岩溶塌陷,崩塌。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矿山企业应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按规范合理开采及堆放矿渣,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地下水开采企业控制开采量,预防地面岩溶塌陷发生。同时,要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并逐步有针对性的因地制宜地对危害较大的灾害投入治理。
(4)北港镇滑坡—药姑村—药姑林场重点防治亚区 (A4)
本亚区位于通城县西部北港镇及西北部药姑村至药姑林场一带,分布面积102.76km2。本区为低山丘陵区,海拔高程226~1261.1m,相对高差100~500m。地势起伏,地面坡度20~40°。本区出露地层为燕山早期斑状二云母二长花岗岩,裂隙发育,充填长石脉,冷家溪群板岩,断裂构造一般发育。南部地段开采长石矿已有50余年,多为小型矿山,矿山废渣沿沟谷山坡堆放,在降雨、洪水等外动力地质作用下,易形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北部山区地表堆积厚度不等的残坡积物,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夹碎块石,土体结构松散。上覆残坡积物在降雨等因素的作用下,缓慢变形下滑,在后缘形成拉裂缝,威胁当地居民的安全。区内地质灾害点共15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3处,泥石流1处。地质灾害规模中型2处,小型13处。稳定性基本稳定点5处,不稳定点10处。次重点防治点4处,其余为一般防治点。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矿山企业应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按规范合理开采及堆放矿渣,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并逐步有针对性的因地制宜地对危害较大的灾害投入治理。
(5)盘石村—黄龙林场重点防治亚区(A5)
该亚区位于通城县东南部麦市镇盘石村至黄龙林场一带,面积198.89km2。本区为中山—中低山区,海拔高程200~1528.3m,沟谷深切,切割深度大于500m,区内地势起伏,地面平均坡度大于45°,出露地层为燕山早期斑状二长花岗岩、二长花岗岩,断裂构造发育。受断裂构造影响,岩体发育多组节理裂隙,在长期的风化剥蚀作用下,岩体发生崩塌,崩积物堆积于坡脚,在暴雨及洪水冲刷作用下,可能形成泥石流。区内发育地质灾害15处,灾害点密度0.11个/km2,其中,滑坡6处,崩塌8处(大型1处,小型2处),泥石流1处(为中型),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灾害点14处,基本稳定状态的灾害点1处。其中,重点防治点2处(TC-047、 TC-053)。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矿山企业应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按规范合理开采及堆放矿渣,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6)一般防治区(B)
该区一般包括地质灾害低和非易发区,总面积6139.46 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2.26%。防治工作内容主要为: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普及,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逐步对需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组织住户搬迁,对不便于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实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进行生物工程治理。筹措资金对城镇、旅游景点需工程治理的滑坡、崩塌进行工程治理。
1、部署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地质灾害防治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划分防治区,确定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针对不同防治区有的放矢,分步实施。
2、工作内容
(1)根据已掌握的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建立监测网络,包括专业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走群专结合的道路,结合省级规划进行监测预警防治示范区(点)建设。
(2)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避免人为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降低建设项目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风险。
(3)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建设条件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新建矿山,坚决不予审批。
(4)以矿山为单位,开展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矿山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5)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灾,落实“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6)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包括对地质灾害知识、防灾常识、法律法规、经验教训、典型案例的宣传等,形式力求多样、通俗易懂,达到效果。
(7)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研究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8)继续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工程治理,扶持典型范例。
(9)对监测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与上报,根据监测成果调整监测重点和搬迁避让规划。
地质灾害监测是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和防治工程效果的基本手段,是进行预报的主要依据,必须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通过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法,了解掌握灾害体的动态变形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灾害进行科学预报,确定具体防治措施,市内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依靠广大群众组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是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必要手段。
(1)群测群防点布置
全市群测群防系统应是群专结合的系统,即专业人员防治、管理与群众性监测、预防相结合。群众性监测预防系统由监测网点构成,由专人负责监测工作,获取的监测资料或发现险情,要及时汇交和上报相关部门。
群测群防监测以滑坡为主,在滑体后缘拉张裂缝及房屋变形裂缝两侧设置观测点,定期用钢卷尺测量其间距变化,一般观测点15天一次,重要观测点10天一次,在7、8、9雨季观测时间相应加密,一般观测点采用10天一次,重要观测点5天一次,若发现变形异常情况,观测次数加密至一般观测点采用2天一次,重要观测点1天一次。
(2)重点监测点布置
重点监测点包括省(市)级监测点(专业监测)和县(市、区)级监测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根据灾害的危险性、规模和危害性,目前确定35处省(市)级监测点,33处为县(市、区)级监测点(见附表5)。
(3)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安排
境内大多数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受降雨影响,从已有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看,多集中于5—10月6个月内,此时间段降雨量大而集中,其它时间段则多是在降雨延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形成。因此,汛期气象预报预警对防灾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工作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共同承担,实施预警对象为滑坡地质灾害。根据咸宁市雨量分布的实际情况,一是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方式主要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和短信平台上发布,频次为每日一次。二是配备必要的预警设备;三是进行预警研究。
2、搬迁避让部署
(1)搬迁避让原则
①经过调查和监测,确实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危险隐患的;
②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散居人口;
③环境条件所限,靠自身难以脱贫致富的;
④移民搬迁后,不再遭受地质灾害危害,靠自身劳动能逐步致富的。
(2)工作程序
在地质灾害点调查的基础上,完成需要搬迁避让人口的调查,根据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口数,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国土、建设、民政、水利和扶贫部门协调,逐步实施搬迁避让计划,做好搬迁居民安置工作。
(3)搬迁规划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情况和全市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规划确定7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逐年实施搬迁避让工程,其中近期搬迁点41处,共计搬迁人数2846人,远期搬迁点34处,共计搬迁人数309人,总计搬迁人数3155人,搬迁费用443.4万元,通过搬迁避让可以减少经济损失3702.82万元(详见附表7)。其中重要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38处, 搬迁费用378.9万元,占总搬迁费用87.6%(见附表6)。
3、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部署
(1)工程治理原则
在无法避让或避让代价高于工程治理费用的情况下,对危害严重的重点灾害可采用工程措施进行治理,防止灾害的进一步发展。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分批实施治理的原则,对致灾主控因素施治。治理措施需强调环境适应性,治理方案要考虑全局。治理工程应满足地质有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简便,针对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可酌情采用一种或几种工程方法,保证达到工程治理效果。
咸宁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察治理22处(见附表8)。估算勘察治理工程治理总费用约3847.62万元,占总治理总费用74.7%左右。109处小型灾害实施排水、挡土墙、削坡等一般工程治理,治理费用1302.75万元,占总治理总费用25.3%。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分期完成。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和新生危险点,及时调整先后批次及整治顺序。治理项目要求能够做到治理与美化环境相结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治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达到预期效果。估算工程治理总费用约5150.4万元,主要从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列支(见附表7)。
①咸安区
咸安区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659万元对郭家湾土质滑坡、华荣南山滑塌群、温泉街办疾控中心后背山滑坡、永安街办大尖山土质滑坡等14处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2010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1976万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23处,总计勘查治理费2635万元。
②赤壁市
赤壁市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392.15万元对“赤壁摩崖石刻”、百花岭下遥坡滑坡、子敬街西侧不稳定斜坡等12处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2010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1052.28万元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33处,总计勘查治理费1444.43万元。
③通山县
通山县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88.02万元对县供销公司后山滑坡、职教中心后山滑坡等16处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2010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412.73万元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30处,总计勘查治理费500.75万元。
④崇阳县
崇阳县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69.7万元对天城镇白泉村、沿河大道滑坡等8处灾害点实施勘查治理。2008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192.92万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16处,总计勘查治理费262.62万元。
⑤通城县
通城县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126.72万元对通城县的塘湖镇狼荷村十九组龙壁山林和塘湖镇通城县水泥厂等3处灾害点实施勘查治理。2010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75.67万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21处,总计勘查治理费202.39万元。
⑥嘉鱼县
嘉鱼县于2007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72.37万元对陆溪口镇铜山村2组陈家湾滑坡等6处滑坡实施勘查治理。2008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动态监测情况,把一些变形加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预算32.81万元治理费用。总治理灾害点8处,总计勘查治理费105.18万元。
4、重要交通沿线、铁路、水利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部署
市境内已建成的京广线、京珠高速、107国道、106国道公路沿线高陡切坡并没有护坡,常有掉块、小规模土质滑坡产生,交通部门应及时加强对高陡边坡的防治,以消除隐患。治理灾害点有京珠高速(CBI-0053),107国道(XNS-044,XNS-039,XNS-018 ,XNS-039,XNS-049,XNS-050),106国道(TC-025),核电公路(TSA-0058)省道(XNS-032,XNS-033、CGY-043 、JYX-021、 JYX-022 、JYX-023 、JYX-024 、JYX-025)等点;铁路部门有(XNS-052,XNS-046)等点;水利部门有(XNS-056,XNS-001)等点。交通部门、铁路、水利部门应按照《规划》治理要求,尽快消除隐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验收。
5、防治工作经费概算与效益分析
(1)、防治工作经费概算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需资金6574.25万元,近期2014.46万元,其中搬迁费279.7万元,工程治理费1407.96万元,监测预警费126.8万元,物资储备200万元;远期4559.79万元,其中搬迁费163.7万元,勘查治理费3742.41万元,监测预警费253.68万元,物资储备400万元(见附表9)。
(2)、效益分析
据统计,目前全市受地质灾害影响的财产总值达20449万元,到2015年共投入6574.25万元,可有效减少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带来的经济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1、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国土、公安、武警、交通、民政、卫生、水利、建设和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设立办事机构,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协调指挥、灾情上报、上级指示的下达和抢险救灾技术指导。
2、应急小分队建设
建成由相关部门和专业抢险队参加的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实施救助。危害较大的灾害点所在村,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成村民巡查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各地人民政府负责每年汛前对防灾预案中的地质灾害监测点和新增地质灾害点进行险情巡查,汛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同时针对部分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按防灾预案中的紧急避让措施进行演练,以便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临危不乱,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真实情况,根据灾害规模及危害程度逐级上报。按规范填写速报内容,准确、迅速地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相关情况。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位置、发生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防治工作建议。
(二)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及信息网络建设
监测预报应按统一要求,实行专家指导,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结合。按灾害体的规模、稳定性及危害性评价结果,在规划近期,对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分级监测,分省(市)级(专业监测)、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级和村级四级。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和村级监测点一般由当地行政部门指派专人按要求进行监测,对危害较大、稳定性较差的灾害点作为重点监测点,由县、市、区政府负责指派经过一定专业培训的人员,在有关专家指导下,配置必要的仪器进行监测。在监测基础上,实施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将各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和判别结果,建成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完成整个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实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实时速报。通过互联网查询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危害性及可能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在线监测。
(三)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分级分工负责制
地质灾害治理之前的监测预报主要是群测群防,针对全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要加强重点防治区域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各灾害点监测人,按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和雨季重点监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网络。按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奖惩制度,根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处。
(四)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要求,为有效减轻气象因素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可提前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子之一降水条件作出预报,国土、水利、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汛期信息渠道畅通,通过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为社会大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应由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负责具体实施。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部门计划投入100万元建立了35个地质灾害点气象自动雨量观测站,应充分利用气象资料为地质灾害预报监测提供依据,提高地质灾害预报准确率,从而最大可能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
(五)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根据《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和《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到2010年建成咸宁市地质灾害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市重大地质灾害启动临灾应急预案所要求特殊地质专用应急物资设备要储备到该地质灾害点所在的县、市、区,形成覆盖全市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地质专用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实现专用物资8小时装运完毕,24小时内运抵灾区。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现突发地质灾害与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
(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根据咸宁市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形成条件,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评估市内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分布规律,划分危险性等级。通过这些工作,把条件复杂、危险程度不同的大面积评估区,划分成若干地质灾害活动条件和危险程度相对一致的单元,将其作为抽样样本,确定评估参数,为区域减灾决策和区域经济规划提供依据。
(七)积极筹措经费,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力度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按
照“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政府筹资承担;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勘查治理,调查和勘查均需由有资质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提交勘查报告和治理方案,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防治。近期防治力争到2010年、远期力争到2015年完成。
(一)行政管理措施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健全机构。
根据国务院《地质条例防治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咸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咸政办[2006]91号文印发的《咸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以确保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加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管理,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二)法制措施
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观念,认真贯彻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促管,以法促治”方针。健全基本制度,完善管理职能,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管理。
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加强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和重点工程治理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三)群测群防、群专结合
根据我市市情,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应建立以分级责任制管理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成功预报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一大法宝。它具有资金投入少、普及面广、减灾效益好、防灾效果明显的特点,是我市在相当长时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必须坚持的基本法则。它虽然无法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但可以及早的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提醒人们对其进行监视、预报,并做好避险的准备。因此它是减灾最实用、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我市灾多面广、资金短缺的市情。事实已经证明,以分级责任管理为基础的群测群防已成功预报了多起地质灾害。应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对在群测群防监测预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了重大损失的理工人员,应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避灾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给予惩罚。
国土、财政、公安、民政、发改委、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保、气象、林业和旅游等多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职责,加强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工作,制订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管理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充分利用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挥综合优势,提高综合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
(四)资金保证措施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资源开发、扶贫等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宣传措施
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多种宣传媒体,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等社会活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对重点防治区域宣传要做到入村、入组、入户,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社会化。从政策和经济方面鼓励植树造林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切实保护好地质环境。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评估管理工作,预防人为因素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六)防治技术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保护性措施、预防性措施和工程治理措施。
保护性措施:从区域地质环境入手,改善环境,控制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对已处于灾害危险区的受灾对象采取避让措施。同时进行退耕还林、坡改梯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预防性措施: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和地质灾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坚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编制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建立常备不懈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体系。
工程治理措施:对稳定性差、危害性大、威胁人口多、搬迁困难或搬迁成本大于治理费用的灾害体可采用工程治理措施,在勘查、设计的基础上,开展工程治理。
(七)其他措施
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学习,积极推广、运用地质灾害防治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针对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的特点,开展专题研究,为防治及预警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含量。在重点防治区建设自动雨量观测网络,预测24小时降雨量或60分钟降雨量值,确定预报阈值,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布灾害警报,预防区域性、群发性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