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37231/2026-2084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不动产唯一身份标识助力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不动产唯一身份标识助力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1. 确立唯一身份标识,夯实数字化管理底座
明确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不动产唯一身份标识的作用。要求在用地(海)预审、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等初始阶段即开展“源头赋码”,通过在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关键材料中强制记载代码,构建起覆盖全域、全类型的“一码关联”体系,为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管理奠定基础。
2. 规范分阶段编码流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针对建设项目从“出生”到“建成”的全过程,细化了四个关键阶段的代码编制与应用规则。在用地审批阶段实行“预编代码”;土地供应阶段“正式设宗、确定代码”;规划建设阶段以幢、层、套(间)为单位“在已有宗地代码基础上补充房屋代码”;竣工验收阶段“正式设定确立房地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完成不动产登记。通过分阶段动态管理,实现了“规、批、供、用、登”业务的无缝衔接。
3. 强化系统联通与数据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
深入推进“一张图”建设,要求打通产权底板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测与监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等业务系统的信息壁垒。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串联起各业务环节,实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推动业务协同贯通和全流程闭环监管,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4. 坚持稳定连续原则,保障历史数据可追溯
明确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经生成应保持稳定连续。即使在土地供应、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界线变化等情况,已预编的代码原则上继续沿用,确需变更代码的应建立新旧代码对应关系。同时规定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地籍区(子区)变化的,新产生单元使用新代码,已登记单元保持不变,确保管理连续、可追溯。
5. 推进跨部门共用共享,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
基于“一张图”平台,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逐步将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依法按需共享至住建、税务、农业农村、林草、金融等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税费缴纳、抵押贷款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可直接凭码调取信息,减少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