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2-0477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在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中,地籍调查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问:在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中,地籍调查材料有哪些?
答:(1)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权属来源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政策法规规定;
(2)地籍调查材料齐全规范,并且符合本规程要求;
(3)宗地(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岛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单元的划分设定及其不动产单元代码的编制符合GB/T 37346的规定;
(4)地籍材料中图形信息、属性信息与实地现状之间的时空逻辑关系正确,能够相互印证或校核;
(5)对履行了指界程序的不动产单元,地籍调查材料中的界址标示、说明、签章等内容清楚并与实地一致;
(6)地籍调查材料中的权属要素及其控制点坐标、控制点边长、界址边长、界址点坐标、房屋边长、面积等检核说明完整,其检核结果符合本规程要求的;
(7)房屋、 构(建)筑物、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单元与所属宗地(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岛之间的权利关系和空间关系正确:
(8)地(海)籍图、宗地(海)图、房产图、无居民海岛海籍图等图件上的地(海)籍要素清晰、可读并与实地一致;有界址点坐标及其坐标系统说明。与权属来源材料中的图件可进行有效对比转换;
(9)将地籍调查材料中不动产单元的坐标、边长或图形转换到地(海)籍图上,与相邻的宗地(海)、定着物及其地物、地貌的空间位置关系正确,没有空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