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3-3608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四风”存疑问题进行核查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派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
根据《2022年深化纠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在对我局开展监督检查,并查出相关存疑问题反馈我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存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报告如下。
(1)市自规局账户结余利息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63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上缴财政金额14.63万元。二是对该帐户进行核销。
(二)市自规局三公经费总额2021年比2020年增加,主要是公车,另外培训费支出增加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分别对三公经费以及培训费进行压缩控制,分别压缩比例10%;二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控制其相关费用的支出,达到即定目标。
(三)公务接待未经领导审批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情况,对未经领导审批签字的审批单进行整改补签。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四)个别人员工会会费未收缴。
整改措施:一是清理退休人员在职期间工会应缴情况;二是清收个人工会会费缴入工会账户;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会制度,明确注意退休人员之前会费的缴纳工作。
(五)工会部分支出相关附件不全,慰问清单无人员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将支出慰问清单补齐附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严禁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六)工会会计核算科目误
整改措施:一是调整好正确的会计科目;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严禁此类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