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0-219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财务科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二级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内审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7 15:57:07
市审计局:
按照市审计局印发的《咸宁市审计局对市直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局财务审计科立即成立专班小组,对我局局属二级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大楼据分析疑点进行全面审查核查,在市审计局领导及内审科的帮助下,我局财务审计科于2020年4月24日至5月25日,对局属二级单位进行了审计核查,并完成了审查内容。经核查,我局局属二级单位在“项目执行率低”、“预算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政策执行和财务管理”三个方面存在“因业务发生变化未及时作出预算调整”、“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财务核算不规范”、“国库支付事项填写不规范”、“单位实拨资金结存较大”五类问题。
一、 核查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执行率低
1、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2019年预算安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咸宁城区部分)”项目资金43.8万元,实际当年使用18.08万元,项目结余25.72万元,项目执行率为41%。主要原因是依据合同规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应根据合同规定,应及时作出预算调整申报,管理上要保证项目的执行率。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预算15万元,当年支付1.485万元,执行率为0.099%,因本年只支付了首付款,项目尚未完成,未付余款,导致预算执行率畸低情况,应按合同要求与完成情况,及时作出预算调整申报。
(二)预算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
(1)财务核算不规范
1、市地质公园和地热资源管理局。摘要填写不规范或是不完整造成大数据分析存疑23笔,共计23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摘要填写正确,但因表述简单,未能完整反映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已补正相关不当摘要,全面表述经济活动。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摘要填写不规范或是不完整造成大数据分析存疑3笔,共计17149.02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摘要填写正确,但因表述简单,未能完整反映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已补正相关不当摘要,全面表述经济活动。
3、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分局。摘要填写不规范或是不完整造成大数据分析存疑215笔,借方共计42741295.71元,贷方共计5089309.56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摘要填写正确,但因表述简单,未能完整反映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已补正相关不当摘要,全面表述经济活动。
4、市国土整治局。摘要填写不规范或是不完整造成大数据分析存疑125笔,共计262142.33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摘要填写正确,但因表述简单,未能完整反映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已补正相关不当摘要,全面表述经济活动。
5、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摘要填写不规范或是不完整造成大数据分析存疑20笔,共计273.6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摘要填写正确,但因表述简单,未能完整反映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已补正相关不当摘要,全面表述经济活动。
(2)国库支付事项填写不规范
1、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27笔,共计29962元。其中26笔合计2.81万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笔合计1862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分局。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15笔,共计378438.44元。其中11笔合计377338.44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笔合计1100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市国土整治局。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2笔,共计4685.28元。其中1笔合计300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笔合计4385.28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分局。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15笔,共计378438.44元。其中11笔合计377338.44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笔合计1100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3笔,共计1669元。其中1笔合计400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笔合计1269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6、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库支付填写不规范共7笔,共计7424元。其中4笔合计964元系支付经济科目应为相关经济科目(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笔合计6460元应为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务人员在勾选支付时,因系统限制,不能勾选其他经济科目,只能勾选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
1、市土地交易中心。2019年6月24日,购网络交换机(设备)4500元。财务入账时计入“办公设备购置”科目。未登记固定资产,该笔已于审计期间补录登记了固定资产。
(4)单位实拨资金结存较大
1、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分局。该单位经财政批准开设了耕地开垦费专户。此笔款项为往年度耕地开垦费的结存余额。我局将责成分局进一步核实该专项结余资金,该结算的结算,该汇缴的汇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国库支付系统支付相关支出时,支付的经济科目受限制,导致财务人员在支付的工作上只能勾选其他商品服务性支出。所以在国库支付系统中使用了错的经济科目,但财务系统记帐时使用了正确的反映经济科目。建议国库系统统一取消经济科目限制,保证支出经济科目使用正确。
针对本次大数据核查的问题,也反映一些问题,争对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早查早改,防范风险。将进一步推进局系统内部专项审计,进一步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推进全系统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
特此报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