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2-254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主办件)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18
予以公开 B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吴红艳、石伟志、陈兵、毛远、胡凌云、胡威、谢瑜、段志刚、胡志刚、程懿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通修高速和353国道征地指标等事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中提出,一是为加快推进通修高速项目落地,建议解决用地指标,加强项目领导;二是为加快推进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建议申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规、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工作;解决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等相关指标。
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实施通修高速和353国道项目,对促进通城、崇阳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十分重视该建议,通过与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通城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各会办单位反馈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通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修高速,全称为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是鄂东南地区的一
条省际出口通道,将形成联系武汉城市圈与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省际快速通道,可以提高区域路网的灵活性和可靠性。项目起于崇阳县石城镇武深高速公路崇阳西互通附近,于肖岭乡与杭瑞高速交叉,途经通城县沙堆镇、关刀镇、塘湖镇、麦市镇,达鄂赣界南楼岭与江西段对接。本项目推荐方案湖北境内全长约41.584公里,估算总投资约60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已纳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2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库的通知》(鄂交发〔2021〕206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通知》(鄂发改重点〔2022〕64号)之中。根据推荐方案,初步测算用地总面积为5202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59亩,涉及生态保护红线4.2亩。目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就项目省际接点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签订协议,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初稿已完成,近期将启动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
(三)工作推进计划。
1.开展用地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该项目属于重大项目范围,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由于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1759亩,涉及生态保护红线4.2亩,已经纳入本次“三区三线”调整范围,待自然资源部批复实施后,再组织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资料,按程序报批。用地预审阶段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生态保护红线补划由两县各自在行政区域内自行平衡,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省级重点项目由省级统筹预支,路线方案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2.成立项目指挥部。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指挥部,我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征地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用地报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9号)规定,计划指标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解决;根据《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鄂自然资发〔2020〕33号)规定,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补充”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本区域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申请省级统筹。待落实相关指标后,组织用地报批资料,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关于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353国道通城段自东向西穿越通城县,串联通城县城关和麦市、关刀、石南、北港等8个乡镇,是通城县唯一的东西向主干线公路通道。随着通城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353国道通城段交通量持续上升,现状的技术标准、通行能力已无法适应交通需求的增长,对353国道通城县境段进行改扩建是十分必要的。项目推荐路线起于麦市镇,途经关刀等镇,终于北港镇大界村,止于通城县与临湘市交界处。路线全长44.774公里,其中新建路段长33.694公里,改扩建路段长11.08公里,项目用地约3406亩,总投资约20亿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鄂交综〔2016〕484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通知(鄂发改重点〔2022〕64号)》之中,2021年10月27日,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项目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用地总面积为3406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00亩,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60亩;目前已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踏勘论证工作,省人民政府已经出具不可避让生态红线的意见,正在开展用地预审工作。由于该项目涉及岳菇山自然保护区,需要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目前省林业局正在审批,预计7月底可出批复。
(三)工作推进计划
1.开展用地预审。待省林业局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后,我局完善资料一并按程序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用地预审阶段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生态保护红线划足由两县各自在行政区域内自行平衡,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省级重点项目由省级统筹预支,路线方案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2.组织用地报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9号)规定,计划指标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解决;根据《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鄂自然资发〔2020〕33号)规定,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补充”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本区域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申请省级统筹。待落实相关指标后,组织用地报批资料,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感谢各位代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更好地促进我们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为咸宁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8日
主管领导: 石 健 联系电话:8158588
经 办 人:林军平 联系电话:8158688
邮政编码:437100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含word电子版)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含word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