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3707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11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2021年,我局接到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8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2件(主办件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1件(主办件2件)。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主办件满意率达100%。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抓落实
我局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旋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高点定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收到建议提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办理“包保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明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形成工作管理闭环。
二、明晰职责,多措并举抓落实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愿,我局与代表和委员主动沟通,虚心求教,共商办理路径。能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排出时间表,政策和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在办理过程中,市局办公室及时与承办科室和单位沟通,了解办理工作进度,统筹推进办理,确保办理工作序时高质量完成。
1.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任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全程负责,严格办结时限和质量要求,高效有序开展办理工作。
2.注重办理实效。在提高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实地,与建议提案人见面,与会办部门见面,与需要解决问题的群众见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电话联系、邀请座谈、现场会办、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服务民生和生态保护。
3.完善制度保障。为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的通知》,明确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时限、公示内容等。
三、务实担当,注重质效抓落实
我局始终把建议提案当作“镜子”,切实解决群众所需。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变为良策,融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改变工作方式,贴近群众和市场主体,善始善终做好办理工作,助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规划引领武咸同城迈进新阶段。一是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支持,将世界级湖区、武汉南大学城、武咸一体等内容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二是结合市政协第034号“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推进全面对接协同发展”提案,完成了《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武咸一体化》专题研究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推进武汉城市圈内城市规划共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三是积极推进武咸城铁南延、咸通高速、武嘉高速落地。
2.规划助力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按照市政协039号“推进葛仙山旅游片区综合开发利用”提案,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完成575个行政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预计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全市86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二是健全规划管理机制,补齐村镇规划管理短板。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全面厘清部门职责、规范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流程。三是强化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站所管理人员整体素质。重点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规划管理水平不足的问题,紧密结合我市管理工作实际,从规划编制、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工程许可、规划核实、批后监管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
3.规划助力城市品质提升。一是根据市人大080号“关于请求将武汉-咸宁-南昌高铁项目纳入湖北省十四五发展规划议案”的建议,完成《中心城区路网规划》、《中心城区交通品质提升规划》和《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统筹中心城区路网布局,打通城区断头路,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二是完成《咸宁市“四小”工程专项规划》,充分利用城区内的闲置地和不规则地块,规划建设小游园、小绿地、小广场、小球场共271处。三是完成约70个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编制,从新增停车场地设施、改善小区绿化、实施管网改造、增设休憩场地等方面对老旧小区进行提档升级。
虽然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代表委员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再加措施、务实重行,当好金牌“店小二”,舞起规划龙头,做好自然资源保障和服务工作,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专此报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