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3388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主办件)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2 16: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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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吴安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关于规范农村建房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制度
近年来,为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咸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各县市区也相继推出《咸安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嘉鱼县域主要道路两侧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崇阳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等实施方案,在政策上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积极遏制农村无序建房现象,推广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二、加强村庄规划编制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目前我市村庄规划分类布局体系基本成形,已完成575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其中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型村庄规划500个,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83个,2021年底还将完成307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宅基地和居民点进行了规划,对水、电、路、气、网、科教、文、卫、养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了同步规划,同时因地制宜布局农村生态发展和产业发展。已编制汀泗桥镇古塘村村庄规划,规划完善了该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制作了建设项目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村域空间管制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针对每个村湾按照详细规划与标准制作了平面效果图规划,基本满足农村建设需求。2021年1月20日,汀泗桥镇召开乡村建设规划会,邀请市规划院对该镇16个村(社区)布局作出近五年大致规划。
三、加强优化图集推广和建筑工匠培训
自2016年推广《鄂南民居建筑设计图集》以来,咸安区、赤壁市也相继编制了农村房屋设计图集,以二维码的形式将建房设计图集下乡推广,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也先后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重点对农村建房技术要点、政策法规、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方面内容进行宣讲。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倡导鼓励农户选用登记在册的专业建筑工匠队伍实施建设,让农村建房逐步规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各部门大力开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交通部门实施农村“四好”公路,住建部门组织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污水处理厂、公厕、垃圾处理站、路灯、绿化等)进行了提档升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农村安全饮水提档升级、对农村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有效提升农村居住配套设施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五、加强对农村建房的管理
各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建房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教育引导群众科学选址依法建设同时对违法乱建进行打击纠正,着力整治和排查农房安全隐患,加强巡查监管,落实农村建房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确保农村建房的质量。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履行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责,做好耕地保护和国土整治工作,加强违法乱占耕地的巡查,对农村用地做好用途管制,坚决打击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科学引导农民建房选址。二是进一步做好乡镇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今年全市已完成307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域覆盖,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下一步,我局将协助各部门、各县市区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8日
主管领导:江振辉
联系电话:13972829766
经办人姓名:余建平 联系电话:15872804156
邮政编码:437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