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1-186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4 17:24:35
市政府督查室:
2020年,我局接到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交办的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共7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0件(主办件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3件(主办件4件)。这些建议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的心血,是人民群众意志和愿望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标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建议提案工作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主办件满意率达100%。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抓落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落实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六大”活动的关键。自新一轮机构改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以来,我局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民意和愿望的真实反映,是送上门来的“金点子”,是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最直接的监督、最有力的鞭策、最热切的关心和最本质的支持。为此,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作为办理工作的主旋律,把办理工作作为为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的一件大事,高点定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收到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办理“包保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明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形成工作管理闭环。
二、明晰职责,多措并举抓落实
抓落实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抓落实需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更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放在心坎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任组长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管领导把关、业务骨干负责经办的机制流程,严格办结时限和质量要求,高效有序开展办理工作。李光同志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督办重点提案,亲自与委员面对面沟通意见,亲自督促办理结果落实,真正以实际行动支持建议提案工作,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点赞。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议、提案办理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召开办理工作督办会,要求各分管领导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所有提案。三季度,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人事科一起,专门就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切实保障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我局自我加压,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于主办件,将反馈意见作为评价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责任制管理范畴;对于会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加强调查研究,主动献计献策,不断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三)健全办理制度。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在提高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实地,与代表、委员见面,与会办部门见面,与需要解决问题的群众见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电话联系、邀请座谈、现场会办、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注重坚持办前走访调查,掌握实情,了解民意;办中通报建议、提案办理速度、措施;办后回访征询意见,改进措施,收到了很好的办理实效,得到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和主办单位的好评。
三、务实担当,注重质效抓落实
抓落实是扫除“四风”之弊、密切联系群众的时代要求。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说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积极通过建议提案为促进事业发展建言献策。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积极融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抓好答复意见的落实,善始善终完成好办理任务,切实使建议变良策,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精心开展办理,奋力提升质效。坚持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当作“镜子”,以此查找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不满意或不理解的地方,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服务好群众。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027号)、《关于加大城市纵深,拓展城市文化深度,提升城市气质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061号)和《关于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第047号)、《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助推秀美乡村建设》(政协委员提案第060号)等,我们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调研组,深入分析规划编制、村庄规划、农民建房、园区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紧紧抓住代表、委员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并印发《咸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南民居建筑图集》等指导性文件,明确村庄规划采取“编前走访、编中征求意见、编后公示”等方式、按照区域统筹、分类指导、刚弹结合、村级主导等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村庄规划能用、管用、好用。今年启动的202个行政村已完成138个村庄规划方案编制。提请市政府出台《咸宁市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强化农村建房管理和建筑风貌管控,推广实施“一办法一导则两图集”,完善“5+5”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营造吴风楚韵鄂南风貌,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采纳建议,极力服务民生。由于部分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建议提案涉及到国计民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建议提案办理,着力推动部门工作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民生。如《关于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第035号),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一是破解城市空间布局零乱问题。实施老城区疏解计划,减少城区交通压力;建设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循环网络;加快停车场地建设,规范停车服务管理。二是破解快速便捷出行问题。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堵点梳理,对中心花坛、温泉路、泉塘路口等17个易堵点,提出解决方案,纳入年度改造实施计划。因地制宜改造完善交通设施。适当增设人行过街天桥,实验外国语学校人行天桥已建好,中心花坛过街天桥(通道)设计方案已完成。三是破解公共交通发展缓慢问题。增加高铁、客运、公交一站式换成便利度以及城区公交客运线路。在原有公交客运线路上,5月28日开通咸宁北站至城铁东站的16路公交线路,覆盖城区主要铁路、客运交通枢纽、大中专院校、途经桂乡大道、银泉大道、金桂路、长安大道、咸宁大道、书台街等19个站点,全程20公里。
《关于解决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第073号),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关心,目前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编制完成,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及《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报告》、湖北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中期调整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库,7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领导,专门就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进行调研、破解“良方”,全力做好“惠民工程”。
虽然我们在建议提案办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代表委员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新篇章,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专此报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5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