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231/2020-1701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3 15:31:10

尊敬的汤会礼委员、刘传龙委员、王玲委员、李亮委员:

大家好!

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四位委员提出第073号提案,关于解决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我局通过与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通城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沟通交流,结合各会办单位反馈的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提案中反映,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已纳入省 “十三五”中期调整建设项目库,全长约54公里,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待批。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纳入省 “十三五”中期调整建设项目库,湖北境内全长约33.5公里,其中,崇阳境内约11.4公里,通城境内约21.1公里,目前,设计单位已经完成了工可初步路线方案的编制

提案中指出,上述两个项目均为国家级及省级交通建设项目,但无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同时受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限制,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无法推进。目前,前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影响项目的招商工作推进速度。

提案中建议,协调解决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用地指标,保证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提案涉及的指标说明

1、关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即规模指标,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即在规划期内,规划片区的建设用地总量不能突破的最高限额;全市规模指标由省政府下达,只可以在规划调整时期统筹增减,地方市县可以在不突破本规模指标的前提下调整布局(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土地置换等),即总量受限,空间可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对于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类省级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可借支开发区预留用于远期建设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市县保障为主、省级适度调配”的方式,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类省级重点项目,由省补助1/3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2017年,通城县完成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将全部规模指标落实到了地块。目前,通城县可调剂的规模指标约1000亩左右,远远不能满足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共需约5506.96亩)的用地需求。

2、关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经省政府审批后下达给各市州,应用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其他重点项目等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02]9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37号)文件精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没有下达,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各省(区、市)处置存量土地情况,年终核定计划总量,各省(区、市)年度配置计划指标不得突破核定量。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三、提案涉及项目进展情况 

353国道通城县境段改建工程目前已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由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相关专题报告已编制。因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线形已定稿,急需动工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开展用地预审工作,推动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及《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报告》湖北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中期调整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库。目前,设计单位已经完成了工可初步路线方案的编制,同时通城县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政府对湖北通城至江西铜鼓高速公路鄂赣主线省界衔接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据此分别开展各自境内的前期工作,待路线方案、技术标准和接点具体坐标与高程进一步沟通协调后,由两省交通运输厅签订两省接线位置协议。

今年7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三级调研员闫庆有同志带队,就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两个项目用地指标进行了调研,并向省人 同大代表、通城县县长刘明灯同志作了汇报,请求协调发改、交通部门,将这两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范围。

四、提案涉及项目工作计划

关于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和通修高速公路,发改、交通运输和自然资源部门都正在积极跟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一是请求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厅统一配置;二是请求上级解决部分规划指标,其余市县统筹,完成前期规划修改和用地预审工作;三是待前期工作完成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积极对接交通部门,对两个项目组织资料迅速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

感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更大地促进我们事业的进步,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