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932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8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8 15:51
吴永清:
现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8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处理解决开发商超容积率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所反映的开发商建设项目超容积率问题,是开发商未严格落实规划审批要求,擅自改变规划进行违法建设,并将违法建设部分房屋非法卖给购房人。因违法建设部分规划、施工、质量、消防等手续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且违法建设未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开发商拒不办理罚没和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导致业主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处理建议
由于开发商违法建设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交易,民怨积累严重,维稳压力较大。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因开发商违法建设导致的群众办证难问题进一步恶化,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我局已于2019年5月20日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关于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请示,建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咸安区、高新区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咸宁市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采取多种举措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
二是加强批后巡查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进一步开展追责问责,督促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加强批后管理。
三是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新增违法建设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加强法律宣传,让开发商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意识。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