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93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8
龚刚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通肖桥大道规划二路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市城发集团意见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尽快修通肖桥大道规划二路意见,我局表示赞同。我局一直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微循环,完善城市路网,对规划二路片区的路网进行了较为完善的规划。在《咸宁市主城区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规划二路的道路线型,该道路连接肖桥大道与马柏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道路建设实施的主体是属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因涉及拆迁难度大等原因一直未能实施,我局将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去函建议该道路建设纳入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尽快实施建设。
最后,对一贯支持和理解城乡规划工作的龚刚春委员,我局表示衷心感谢,欢迎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持。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