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231/2025-060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咨询香港居民购买咸安区二手房所需资料事项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管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香港居民购买咸安区二手房所需资料事项”的问题,我局收悉后,立即与您取得联系,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香港居民拟办理二手房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香港居民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明(转让方和受让方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原《不动产权证书》。(以上材料如可在电子证照库共享并提取,则无需提交。) 办理流程如下: 1、在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导询台取号后,在一窗受理窗口(2-9号窗口)申请(网签合同、填写申请表、采集人像、录入信息、扫描资料、收取税费等);2、经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簿、制证等环节后,2个小时内便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如您还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前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现场或者电话联系进一步咨询。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联系电话:0715-81265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