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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涉收费项目清单

索引号 : 011337231/2025-3239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涉收费项目清单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注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土地闲置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土地闲置

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确定资金数额

政府制定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财税〔201477,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财税〔20218号,《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

根据(财税〔20218号)该费用由税务部门收取

2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政府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动产登记

住宅类80 /件,非住宅类550 /件。小微企业免征、企业(金融、房地产除外)免征


政府制定

《民法典》,财税〔201477,财税〔201679,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税〔201945,财税〔20195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

鄂价工服〔20177

3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耕地开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耕地开垦

按照咸政办发〔202313号执行

政府制定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财综〔201636,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740,鄂政办发〔202019


4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55元/㎡

政府制定

鄂财函〔2003252号、鄂价房服〔2003271号、鄂财法〔201620号、咸政发2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