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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索引号 : 011337231/2022-2596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土地 发文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021年12月9日)
   项目序号   资金管理方式     
自然资源部门
◆   中央立项2土地复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省政府378号令
◆   中央立项3土地闲置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
▲   中央立项4不动产登记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鄂价工服〔2017〕7号
◆   中央立项5耕地开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综〔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7〕40号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