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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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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咸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7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我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47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5.6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2841.76公顷(259.26万亩)。其中,水田123251.21公顷(184.88万亩),占71.31%;水浇地17533.09公顷(26.30万亩),占10.14%;旱地32057.46公顷(48.08万亩),占18.55%。耕地主要分布在赤壁、嘉鱼、崇阳等地,占全市耕地的55.74%。
咸宁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6557.06公顷(144.84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5.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540.80公顷(56.31万亩),占21.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6814.09公顷(40.22万亩),占15.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18.52公顷(11.58万亩),占4.4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11.29公顷(6.31万亩),占2.44%。咸宁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种植园用地16150.28公顷(24.23万亩)。其中,果园4867.06公顷(7.30万亩),占30.14%;茶园3406.13公顷(5.11万亩),占21.09%;其他园地7877.09公顷(11.82万亩),占48.77%。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嘉鱼、赤壁、通城等地,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67.70%。
(三)林地585787.52公顷(878.6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27688.60公顷(641.53万亩),占73.01%;竹林地46634.95公顷(69.95万亩),占7.96%;灌木林地29560.39公顷(44.34万亩),占5.05%;其他林地81903.58公顷(122.86万亩),占13.98%。林地主要分布在通山、崇阳、赤壁等地,占全市林地的70.71%。
(四)草地16155.54公顷(24.23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29.98公顷(0.19万亩),占0.80%;其他草地16025.56公顷(24.04万亩),占99.20%。草地主要分布在通山、崇阳等地,占全市草地的92.58%。
(五)湿地3169.37公顷(4.7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调整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5.3公顷(0.01万亩),占0.17%;内陆滩涂3164.07公顷(4.74万亩),占99.83%。湿地主要分布在嘉鱼、赤壁、通山等地,占全市湿地的77.1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8367.69公顷(87.5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8209.05公顷(12.31万亩),占14.06%;建制镇用地10563.42公顷(15.84万亩),占18.10%;村庄用地35597.51公顷(53.40万亩),占60.99%;采矿用地3347.00公顷(5.02万亩),占5.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50.71公顷(0.98万亩),占1.1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咸安、赤壁、通城等地,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8.46%。
(七)交通运输用地14658.85公顷(21.9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13.74公顷(0.77万亩),占3.50%;公路用地7600.26公顷(11.40万亩),占51.85%;农村道路6505.29公顷(9.76万亩),占44.38%;港口码头用地37.19公顷(0.06万亩),占0.25%;管道运输用地2.37公顷(35.55亩),占0.02%。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咸安、赤壁、通山等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0.8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879.55公顷(151.3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7207.81公顷(25.81万亩),占17.06%;湖泊水面22770.21公顷(34.16万亩),占22.57%;水库水面17141.76公顷(25.71万亩),占16.99%;坑塘水面36813.04公顷(55.22万亩),占36.49%;沟渠5222.82公顷(7.83万亩),占5.18%;水工建筑用地1723.91公顷(2.59万亩),占1.7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嘉鱼、赤壁、咸安等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7.4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市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