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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

索引号 : 011337231/2019-008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 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3-21 09:54:15

 ()政策法科。

   组织起草国土源管理的地方性法及市政府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核工作,推国土源行依法行政;组织有关法律法的宣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局内有关合研究工作。

   ()划科。

   施全市性及区域性的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划;依法指核国土源相关划;制管理全市土地利用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源的区域、城乡统协调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城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制定、目区划的审查批及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全市国土源管理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审计财务

   承担国土源有使用的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源性资产和市出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国土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省政和市付的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国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章,承担直属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耕地保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考核的有关工作,检查基本田保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情况;指土地整理、复、开工作,保耕地动态平衡;承担各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平衡措施的审查检查收工作。

   ()征地管理科。

   承担用地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批、公告、核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征包干工作;组织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被征地民的安置政策;承办报省政府、市政府批的用地事核工作。

   ()地籍管理科。

   承担全市土地确、土地登组织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土地统计的有关定;调处市内重大土地属争拟订全市土地调查动态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地籍信息系和年度土地利用状数据采集、汇总和更新;承担各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交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科。

   承担全市城用地和土地市管理工作;范土地使用、租、作价出转让拟订施全市土地供、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施土地开利用准;组织审节约用地价和建用地分等定工作,负责基准地价、定地价评测土地市和地价动态监测

   ()矿产管理科。

   承担市级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监施;管理矿业权调处重大矿业权权纠纷矿产资源勘、开采活制全市地查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查项目,助省国土在我市的地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查专项;管理地,管理地查资质组织拟订质矿产查规划;助省国土管理石油、天然气、煤气探矿权、采矿权督。

()质环境科。

   组织全市地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市突灾害急指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灾害调查、重大地灾害勘治理,山地质环动态监测和恢复治理;管理全市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承担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用金收工作;承担全市地公园、地质遗迹的保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量的评审、登统计负责全市量的动态督管理;负责矿产资补偿费征收、矿产储备矿产资源管理的事;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全市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分析和略研究。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位的人事、机构制管理事;按干部管理限承管理全市(市、区)国土源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培工作。组织编制和施国土源科技与外事工作划。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置。

   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直属位的退休干部工作。按有关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