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调查监测、河湖长制、测绘、地理信息、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市国土整治局全面工作。协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和测绘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联系通城县局。
郑杰,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湖北老河口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武汉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现任咸宁市国土整治局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89.09--1991.06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在职大专学习
1991.06--1991.09 在家待业
1991.09--1997.11 咸宁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工作
1997.11--2005.02 咸宁地区城市规划管理处工作(1996.05录干)
2005.02--2007.08 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咸安分局副局长(其间: 2004.03--2007.01武汉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7.08--2008.12 咸宁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副队长
2008.12--2009.09 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测绘科科长
2009.09--2011.03 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用地规划科科长
2011.03--2015.03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城区分局局长
2015.03--2018.01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用地科科长
2018.01--2019.05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2019.05--2020.04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主任(科长)
2020.04--2021.01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主任(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01-- 咸宁市国土整治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