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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锦

负责法治建设、政策法规、执法监督、自然资源督察、信访维稳、批后监管、政务公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管、新型建材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等工作。分管建筑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联系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市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市城市规划管理大队。联系崇阳县局。

【我的简历】

刘国锦,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任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副总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