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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春

负责老干、工会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工会。联系嘉鱼县局。

【我的简历】

李长春,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赤壁人,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84.09--1987.02  咸宁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大专学习

1987.02--1987.12  咸宁地区物资中专任教

1987.12--1995.06  咸宁地区计划委员会工作

1995.06--1997.12  咸宁地区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7.12--2002.03  咸宁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其间:2001.07-2004.12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网络研究生班学习)

2002.03--2008.05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4.09-2006.12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8.05--2012.01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工会主任(副处)

2012.01--2017.01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7.01--2019.03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3--2019.04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2019.04--2024.06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4.06--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