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更好服务市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索引号 : 011337231/2023-1913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关于更好服务市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经研究,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结合“三区三线”划定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统筹保障用地指标、耕地占补指标,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健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店小二”包保服务机制,实现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持续优化土地供应,全面落实净地交付,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等产业用地灵活供应方式,出台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落实优先发展产业按评估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新出让土地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允许市场主体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等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规定,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区域性统一评价“8评合一”成果共享,实现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拿地即开工”。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31